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08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箱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案)的议案》 ;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的有关要求,并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版)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该修订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报送商务部备案及公司登记机构备案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所示: 1. 第三条修改为 :“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于2008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576,950元。” 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上述发起人分别以其在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取得公司股份,共持有公司81,076,9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8%,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1、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外资法人股67,966,807股,占总股本的62.60%; 2、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5,675,387股,占总股本的5.23%; 3、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5,270,002股,占总股本的4.85%; 4、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1,353,985股,占总股本的1.25%; 5、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810,769股,占总股本的0.75%。” 3. 第十九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8,576,950股,全部为普通股。” 4. 第二十六条增加:“(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5. 第二十九条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6. 第三十九条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不时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规范其行为,恪守承诺和善意行使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规范买卖公司股份,严格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管理义务和责任。” 7. 第五十三条增加:“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不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或能力、或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案。提案提出程序按照本条前述规定执行。” 8. 第八十三条增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保护指引》第25条规定事项时,必须安排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9. 第一百一十五条增加:“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则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10. 第一百一十八条增加:“董事长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行为指引之特别规范行为之规定行事。” 11. 第一百三十一条增加:“公司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须定期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12. 第一百六十二条修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具体的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分配预案后,报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七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定于2008年6月12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