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07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决定和荐人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批露媒体:2008 年5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851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批露媒体:2008 年5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