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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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廖晓霞女士、王凤仁、黄昌礼先生、和张翠瑛女士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郭万达先生、黄瑞女士和张宏图先生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和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万达先生、黄瑞女士和张宏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贵才、周俊祥、黄瑞 2017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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