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5号”文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特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1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9,174.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395,825.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4月25日到位,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8】第1015号)予以验证。该笔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08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承诺投资人民币 29,027.12万元,实际总投资人民币 32,534.92 万元。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址的议案》,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光明片区 A646-0048 宗地变更至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 T404-0045 宗地。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08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 8,512.4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 2,55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10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款项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转入招商银行深圳中路支行 812783200210001 账户。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4 月 2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款项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分别转入农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41003600040033338 账户人民币 400 万元,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761457957949 账户人民币 1,400 万元。201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