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十月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公司”)于2008年5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于2010年12月31日届满,因公司尚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5年4月8日,奥特迅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随后,奥特迅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 2016年10月28日,奥特迅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本保荐机构”)签署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奥特迅聘任安信证券为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信证券对奥特迅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7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539.58万元。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8]第1015号)。该笔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08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0,473,718.10元,其中于2008年4月2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5,438,856.64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034,861.4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5,034,861.4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0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0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3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08年5月6日,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签订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0,473,718.1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539.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3.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41,047.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电力用直流和交流 2015 年 12一体化不间断电源 否 29,027.12 29,027.12 1,503.49 32,534.92 112.08 15,541.62 否 否 月 31 日设备产能扩大项目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027.12 29,027.12 1,503.49 32,534.92 112.08 - 15,541.62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2008 年 12 - 8,512.46 8,512.46 - 8,512.46 - - - 否资金 月 31 日 合计 - 37,539.58 37,539.58 1,503.49 41,047.38 - 15,541.62 -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项目投资进度分三阶段:建设期、投产期、达产期。 按照原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为 T+1(T 为发行当年,即 2009 年底),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点变更、建设审批手续及主体建设工程结构复杂等原因,导致建设期未能按期完成;未达到计划的进度情况已分别于 2009 年 7 月 1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日及 2010 年 7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该建设项目已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封顶;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自 2011 年 11 月 8 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012 年陆续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城市目) 排水设施验收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证》等。2013 年 11 月,公司取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证》。2015 年 12 月底,该大楼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 用,公司也已完成搬迁工作。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无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项目用地原初步选址为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光明片区 A646-0048 宗地,建设用地面积为 29206.83 平方米。2008 年 11 月 6 日,公司购入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 T404-0045 宗地,总用地面积 5125.29 平方米,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到未来长远发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园光明片区 A646-0048 宗地变更至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 T404-0045 宗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况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专户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 201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2 年 4 月 24 日), 该款项已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转入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 812783200210001 账户,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使用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 2012 年 4 月 23况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2 日)。该款项已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分别转入农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41003600040033338 户 400 万元,中国银 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761457957949 户 1,400 万元。201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800 万元全部归还并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8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 8,512.46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2,55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根据投资项目进展计划确定付款进度,对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半年期)方式存放。截至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末,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其他情况 注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327.1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9,027.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556.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30%;铺底流动资金13,470.5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42%;利用原有资产1,3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28%。 变更地址后,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46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796.91万元,占总投资额51.85%;铺底流动资金13,660.24万元,占总投资额44.84%;利用原有资产1,010万元,占总投资额3.31%。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29,027.12万元,未发生变化。若因上述调整导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铺底流动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注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奥特迅电力大厦主体工程装修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奥特迅公司主体办公已于2015年12月26日完成搬迁。 目前,公司租赁深圳市光明新区宏奥工业园约13000平米的厂房作为生产基地,并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因位于南山区科技园片区的奥特迅电力大厦与位于光明新区宏奥工业园片区的房屋租金存在3倍以上的价差,周边配套的食宿成本也存在较大差异,若继续租赁宏奥工业园用于生产,每年能为公司节约1000万左右的生产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满足现有生产条件需要的原则,公司拟将生产继续放在宏奥工业园,将奥特迅电力大厦原计划用于生产的楼层对外租赁。 注3: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55,936.93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的74.79%;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77.90%。 注4: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注5: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其投入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开户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581号)。报告认为:奥特迅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特迅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奥特迅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信证券关于奥特迅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樊长江 张翊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