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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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5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15 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 委托  应出席 现场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类型 频)方式参加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7 2  5  0  0 否股东大会 2 2  0  0  0 否 201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时间 的董事会届次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涉 1 2015 年 3 月 19 日 同意 第十一会议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5 年 3 月 19 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 同意  第十一会议 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 3 2015 年 4 月 22 日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4 2015 年 4 月 22 日  关于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同意 5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6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同意 7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8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9 2015 年 4 月 22 日  关于修订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10 2015 年 8 月 2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11 2015 年 8 月 2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 2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行 同意 12 日 第十六次会议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10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解锁条件成 同意 1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勤勉尽责,仔细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多次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如期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5、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6、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 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 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13、审议《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7、审议《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自任职以来能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5 年 8 月 28 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5年度,本人认真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到公司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方面地了解企业经营实际,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企业经营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周俊祥 电子邮箱:zjxcpa@163.com 201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中小股东带来满意的回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周俊祥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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