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3 月 19 日和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如未来公司有再融资需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融资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