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廖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奥特迅”)增资 45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前海奥特迅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 万元增加至5000 万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9 月 1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