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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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3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5-02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李贵才先生、黄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 司 《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7,956,296.4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1%;实现营业利润 82,396,736.6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7.09%;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 81,687,808.0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8.89%;基本每股收益 0.3734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968,843,233.3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62,489,498.49 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五、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687,808.0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5,525,982.1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储备基金 8,552,598.22 元;按净利润 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4,276,299.11 元;按按净利润 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855,259.82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4,693,525.03 元,减去 2013 年度对股东分配 10,935,695.00 元,截至2014 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211,761,480.96 元。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披露前最新总股本 219,45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币17,556,168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可能存在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六、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七、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 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1-2014 年度为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九、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公司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8万元(含税),此标准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管根据其各自职务领取相应报酬,董高薪酬情况详见《2014 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所有董事对各自薪酬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 2015 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信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和授信额度,出具与申请和办理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以及申请银行贷款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此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 则 修 订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的 公 告 》 详 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十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6月25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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