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4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14 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截止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 委托 应出席 现场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类型 频)方式参加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9 4 5 0 0 否股东大会 2 1 1 0 0 否 2014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 发表独立意见的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时间 董事会届次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1 2014 年 4 月 16 日 同意 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2014 年 4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同意 三次会议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同意3 2014 年 4 月 16 日 三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4 2014 年 4 月 16 日 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5 2014 年 4 月 16 日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6 2014 年 4 月 16 日 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三次会议 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同意7 2014 年 4 月 16 日 三次会议 品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同意8 2014 年 4 月 16 日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 同意9 2014 年 6 月 27 日 五次会议 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10 2014 年 7 月 25 日 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同意11 2014 年 8 月 22 日 七次会议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12 2014 年 8 月 22 日 七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 同意13 2014 年 9 月 15 日 八次会议 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14 2014 年 11 月 7 日 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独立 十次会议 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勤勉尽责,仔细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多次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如期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变更对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 2、 审议《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审议《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 审议《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8、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审议《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二) 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自任职以来能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变更对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4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对提交给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公司2014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目前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有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自身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现场巡查公司财务部门,检查财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仔细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周俊祥 电子邮箱:zjxcpa@163.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周俊祥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