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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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0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公(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74.8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0.16 元/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 31.2 万股,本次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1月 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 的 公 告 》 详 见 2014 年 11 月 8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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