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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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 司 《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正 文 详 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还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全文详见 2014 年 10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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