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14 年 10 月制定) 一、目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三、责任部门:内部审计部。 四、内容: 1、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1)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2)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① 定性标准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② 定量标准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可参考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潜在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 总额的 2%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的 2% 的 2% 说明: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① 定性标准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产生财产损失或间接产生财产损失,金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缺陷认定。 A.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关键制度或机制均缺失,导致全局性系统性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与关键控制组合缺失;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层及治理层舞弊。 B.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一定程度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在某领域存在重要缺失,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缺失;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员工舞弊。 C.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较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存在持续改善空间,但不构成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缺失;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关联第三方舞弊。 ②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 100 万元≤损失<1000 万 损失<100 万元 损失≥1000 万元损失金额 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重大负面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 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影响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成负面影响 影响 影响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3、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