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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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书已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 3 人,实际有效表决票 3 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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