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4 年 8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