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书已于 201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2014 年 4 月 1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4 年 4 月 1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4 年 4 月 1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47,952,846.7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12%;实现营业利润 44,042,168.9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 51,411,368.7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13;基本每股收益 0.4735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37,522,949.24元 , 归 属 于上 市 公司 所有 者 权 益为 669,626,367.67 ,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现金 流 量 净额36,637,466.21。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11,368.7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7,171,158.1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储备基金 5,717,115.82 元;按净利润 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2,858,557.91 元;按按净利润 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571,711.5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7,989,100.06 元,减去 2012 年度对股东分配 10,857,695.00 元,截至 2013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125,155,177.94 元。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为 : 拟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109,356,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09,356,9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8,713,90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且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五、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六、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七、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在 10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此举措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九、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告》详见201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