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6日,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额度累计计算)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低、固定收益类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7、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决策程序: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201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 66,7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预计收益 349.12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收回本金金额为 60,200 万元,实际获得收益 274.47 万元。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累计计算)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能够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累计计算)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