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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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2013 年 3 月 1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3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1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13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13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2013 年 9 月 3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9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13 年 11 月 2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2013 年 11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2013 年 12 月 1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12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现有的财务内控体系较为健全,能有效防范各项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状况良好,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所募集的资金存放于公司指定专户,并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 4、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或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有效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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