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 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鹏电跃能”)现有注册资本 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分两期对鹏电跃能进行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增资后鹏电跃能注册资本将达到 5000 万元,投资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关于变更对子公司投资方案的公告》详见 2014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