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3-07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1: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廖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廖晓霞女士、廖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廖晓霞女士、李贵才先生(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独立董事)、廖晓东先生组成,廖晓霞女士为召集人;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周俊祥先生(独立董事)、黄瑞女士(独立董事)、廖晓东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为召集人;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黄瑞女士(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独立董事)、廖晓霞女士、黄昌礼先生组成,独立董事黄瑞女士为召集人;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贵才先生(独立董事)、黄瑞女士(独立董事)、张翠瑛女士组成,独立董事李贵才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相 关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2013 年 11 月 30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廖晓霞女士、廖晓东先生、袁亚松先生、光卫先生、王秋实先生、李志刚先生、吴云虹女士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续聘廖晓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廖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袁亚松先生、光卫先生、王秋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续聘吴云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 人 员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13 年 12 月 18 日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廖晓东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厂房南座二层 D 区 电话:0755-26520515 传真:0755-26520515 邮箱:atczq@vip.163.com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聘任王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郑黎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黎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郑黎君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厂房南座二层 D 区 电话:0755-26520515 传真:0755-26520515 邮箱:atczq@vip.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 廖晓霞女士,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61 年出生,198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奥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明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中国直流电源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理事、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深圳校友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966,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0%;廖晓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廖晓东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无线电与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奥特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贝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特迅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明珠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奕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立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博合百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38%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为姐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袁亚松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电磁测量及仪表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科委职员、深圳江通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2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南片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10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光卫先生,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训器材研究所工程师,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起入职本公司任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光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秋实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系,本科学历。2002 年起入职本公司,历任商务部经理、行政部副经理、营销中心总助、营销中心副总,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秋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志刚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焊接材料及设备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流电源产品部副经理,2009 年 8 月入职本公司,历任电动汽车充电事业部技术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云虹女士,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热带作物学院植物保护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2001 年入职本公司,历任会计、公司物流结算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12 年 4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平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信息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黎君女士,1984 年 10 月出生,法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1 年 5 月入职本公司,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郑黎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