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3-06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确定以 2013 年 11 月 20 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3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13 年 11 月 2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