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3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0月29日(周二)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3 年 10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