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3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鹏电跃能”)进行增资,增资分两期进行,增资后本公司持有鹏电跃能 90%的股权。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13 年 9 月 1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