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3年9月17日,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与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达实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分两期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鹏电跃能”)进行增资扩股;首期增资至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为400万元,增资后占鹏电跃能注册资本总额的90%,电达实业增资金额为100万元,增资后占鹏电跃能注册资本总额的10%,首次增资在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第二期增资至注册资金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为900万元,电达实业增资金额为1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不变,二期增资时间根据鹏电跃能业务发展需要另行商定。 2、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3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批准权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关联交易说明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电达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城市天地广场 A 座 1703 室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和平 注册资本:7098.286 万元(实缴 7098.286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自有物业出租;汽车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装饰工程(以上各项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电达实业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 7 号厂房 1 层 102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晓霞 注册资本:500 万元(实缴 100 万元)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98,669.65 负债总额 1054.85 净资产 997,614.8 项目 201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385.15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扩股分两期进行,首期增资在 2013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二期增资视鹏电跃能业务进展情况而定,增资前后鹏电跃能股东情况对照如下:本次增资前: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金比例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00 100%首次增资后: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金比例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900 万元 90%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万元 10%二次增资后: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金比例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元 90%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 10%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分两期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首期增资至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其中甲方增资金额为 400 万元,增资后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90%,乙方增资金额为 100 万元,增资后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首次增资在 2013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第二期增资至注册资金 2000 万元,其中甲方增资金额为 900 万元,乙方增资金额为 1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不变,二期增资时间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另行商定。 3、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五、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鹏电跃能增资的目的是为了扩大鹏电跃能的注册资本,进一步满足鹏电跃能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增资事宜将导致公司所持鹏电跃能的股权比例由 100%降至 90%,鹏电跃能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鹏电跃能的增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期增资时间需根据鹏电跃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另行商定,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