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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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0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代码:00222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3 年 9 月 4 日、9 月 5 日、9 月 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本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2013 年 9 月 2 日—9 月 3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筹划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并于 2013 年 9 月 4 日公布相关股权激励公告后自开市起复牌。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业绩考核指标显示较高增长率是因为客观存在的历史基数较低,该行权条件是在公司战略规划的统筹下,结合公司历史业绩、公司逐步实现产品范围的拓展、产品链条的延伸及市场份额的增加、公司业务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和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的估计等客观因素综合测算得出。该行权条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 公共媒体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 3 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3.公司在 2013 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本公司 2013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 39%-82%;目前,公司预计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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