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方华)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2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2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 委托 应出席 现场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类型 频)方式参加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董事会 4 1 3 0 0 否股东大会 3 1 2 0 0 否 2012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 发表独立意见的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时间 董事会届次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1 201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2 201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见 3 2012 年 4 月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十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对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4 201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5 2012 年 4 月 20 日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6 2012 年 4 月 20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7 201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8 201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9 2012 年 7 月 10 日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10 2012 年 8 月 7 日 同意 十四次会议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2 年 10 月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 11 同意 日 十五次会议 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 201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勤勉尽责,仔细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并多次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如期完成。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201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审议《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1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 审议《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员工考核和工资、奖金发放情况,认为公司的薪酬制度和考核奖励办法,能够体现公司员工利益并在公司整体发展相协调的基础上进行,基本符合按劳取酬和岗位绩效的原则。 委员会核查了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定的相关报酬依据及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委员会还对独立董事的薪酬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对独立董事薪酬进行调整。 (三)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二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发表意见,审议了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公司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和意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2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还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重大对外投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证监会、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等最新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3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联系方式:fhwang@mail.sjtu.edu.cn 特此报告。 王方华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