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2-06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部要求,上市公司需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现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公告日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发行时主要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欧华实业”)、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发行时主要关联法人以及主要关联自然人承诺:将不从事或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对发行人目前或将要从事业务,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生产和销售;在未来发展中,如取得任何与发行人从事业务发展或投资机会的,将根据发行人需要,无偿给予发行人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不会利用发行人控制地位或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若违反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须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导致发行人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承诺:如发行人在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租赁终止或产生其他纠纷以及租金调整等发生损失,欧华实业将全额予以弥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