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_公司公告_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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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8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36.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具体事项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 比例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金融机构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亿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亿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东华茂名85.72%69.0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66.88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2日
注册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1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孙灿乾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71%,含直接与间接持股),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

2、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1,088,405.991,118,672.39
负债总额742,614.13772,140.34
所有者权益345,791.86346,532.05
营业收入400,805.95146,796.68
营业利润8,222.33732.26
净利润6,228.34549.69
资产负债率68.23%69.02%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东华茂名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东华茂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华茂名提供担保时,东华茂名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东华茂名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8.68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8.0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57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5.83%。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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