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退(002220)_公司公告_天宝食品:关于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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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食品:关于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6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及董事会目前尚在梳理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情况,后续将持续进行信息披露。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其债务,解除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初步核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1、根据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提供的借款合同及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获悉,实际控制人黄作庆与出借方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况下,在《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上加盖了公司公章。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24日,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61,137,834.00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2%。2、根据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提供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获悉,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与出借方北京碧天财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及保证合同》,并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24日,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206,441,280.55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9%。

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上述对外担保未经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上述违规行为是由于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相关经办人员未告知公司,以至于未能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归还上述借款或协商解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其债务,解除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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