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退(002220)_公司公告_天宝食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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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食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投资并购产业基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本次终止投资并购产业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投资并购产业基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本次参与投资并购产业基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晓光 陈国辉 张先治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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