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二〇二四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朝晖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 | 指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劳动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报告/本年度报告 | 指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 | 指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骏马环保 | 指 |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大同富乔 | 指 |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合冠 | 指 |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中院 | 指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管理人/中伦律所 | 指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
《重整计划》 | 指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11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
元 | 指 |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飞马国际 | 股票代码 | 00221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飞马国际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FEIMA INT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力宾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08年上市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2601室,2018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2022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4 | ||
公司网址 | http://www.fmscm.com | ||
电子信箱 | fmscm@fmsc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杜吉辉 | 刘智洋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
电话 | 0755-33356391 | 0755-33356808 |
传真 | 0755-33356392 | 0755-33356392 |
电子信箱 | jihui.du@fmscm.com | zhiyang.liu@fmsc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084294519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于2008年上市时主营业务为现代物流服务,包括贸易执行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塑胶物流园经营。2016年公司 |
确立了“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公司经营业务领域拓展至绿色循环经济行业。2024年,公司将双主业战略改革升级为“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搭建以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园区和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为辐射轴的产业服务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不断积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1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导致控股股东由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2023年1月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39,135,822.93 | 355,634,457.65 | -32.76% | 353,957,98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504,796.83 | 16,385,799.27 | 73.96% | 88,349,86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732,568.39 | 11,646,677.85 | -59.37% | -21,585,87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9,358,002.74 | 29,996,711.88 | 197.89% | -41,216,814.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7 | 0.0062 | 72.58% | 0.03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7 | 0.0062 | 72.58% | 0.03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9% | 5.97% | 3.62% | 41.6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376,080,096.30 | 1,370,783,594.28 | 0.39% | 1,243,420,825.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4,296,327.43 | 282,842,981.45 | 32.33% | 266,411,230.0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2,213,442.68 | 54,363,290.24 | 99,361,920.79 | 23,197,16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74,120.04 | 27,100,124.94 | 190,260.32 | -5,059,70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19,883.16 | -4,311,111.14 | -72,951.30 | 3,096,74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33,812.75 | 13,091,077.00 | 8,812,712.19 | 44,120,400.8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750.16 | 231,709.86 | 430,227.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 2,263,814.47 | 2,155,158.36 | 1,906,199.68 |
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8,324.59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00,825.36 | 114,339.62 | 38,064,083.27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0,608,660.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5,366.48 | 2,424,387.03 | -506,933.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199.23 | 10,986.58 | 69,758,719.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68,387.67 | 197,460.03 | -155,119.33 | |
合计 | 23,772,228.44 | 4,739,121.42 | 109,935,739.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和政府拨付给公司的稳岗补贴。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重点发展的环保新能源业务所处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长期积淀发展的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所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2025年4月发布的《2024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被划分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二)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
1、环保新能源行业
环保新能源行业,为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行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新质生产力具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属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以改变传统生产力发展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模式,从而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秸秆、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持续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主要目标包括: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在有关政策等的大力鼓励与支持下,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信息,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信息,截至2024年10月全国焚烧企业数量为1,010家,焚烧炉2,172台,焚烧能力约111万吨/日,提前超额完成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设定的80万吨/日规划
目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竞争度日渐提升。虽然行业竞争有所加剧,但垃圾焚烧发电以其“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显著优势,依然存在良好发展潜力,行业正向协同处置、联产运营精细化运作方向发展。总体上,环保新能源行业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干化处理、生物质热电联产等细分产业,围绕固废处理、污染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与发展绿色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对生态环境改善、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行业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增长等有利要素的涌现,新一轮科学技术的革命和产业的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基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整体目标,环保新能源行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中之重,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与拓展空间。
2、供应链管理行业
自“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以来,国家持续从更高维度的战略层面对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进行整体规划与统筹。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指出,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提高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同年4月,国务院继续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提出,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加大开放力度。2024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强调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新格局基本形成,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2024年3月两会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信心,同时明确相关行业发展路径,“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两会闭幕后,工信部紧跟发布了《深化与世界各国企业互利合作,共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合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优化创新平台网络,推进国家高新区提质增效。2024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提出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体是企业关键也在企业,要求充分发挥供应链主导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链、以链带面提升供应链整体水平;积极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链补链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设施设备、要素资源、信息数据等领域的多方协同,优化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与制造业产业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2024年11月,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数智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打造一批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国内国际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在流通领域培育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5%左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基本形成,现代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战略支撑显著增强。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4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60.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2024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9.0万亿元,同比增长4.1%。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1%,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2024年物流业总收入13.8万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总体上,2024年全国物流运行总体平稳,社会物流总额增速稳中有升,社会物流成本稳步下降,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改善。根据中研网发布数据,2024年全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规模约2.9万亿元。其中,供应链物流服务规模约为20,471亿元,供应链交易服务规模约为6,879亿元,供应链金融及其他服务规模约为1,650亿元。预计2025年,全国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有望达到3.25万亿元。供应链管理行业实现规模持续扩张,呈现蓬勃生机和市场潜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领域和发展方向
2024年,公司将双主业战略改革升级为“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搭建以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园区和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为辐射轴的产业服务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不断积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1、关于绿色生态环,公司立志精研固废处理技术,做创新的循环经济引领者。公司将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除拓展夯实主业根基外,更将推进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围绕环保新能源新质生产力,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利用好现有管理和运营基础,将大同富乔作为“黄埔军校”,实现“技术+管理”双层管控,并进一步输出技术、运营和资本,成为循环经济的引领者,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
2、关于数智产业环,公司立志深耕企业服务赛道,做领先的数智产链服务商。公司秉持“诚信为基石、技术为先导、服务求精细”的经营宗旨,打造数智供应链产业服务平台,运用系统化的论述技术和管理的综合集成理论、方法和技术,通过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等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资源给予企业做价值产出服务,为实体企业产业链赋能,并不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客户实施供应链重塑,持续打造数智供应链生态圈。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具体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长期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供热,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公司基于大数据产业链服务平台,综合赋能供应链体系,围绕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产业链等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基础,打造可复制的数智化产业赋能生态圈闭环链路,让不同产业链供应链在公司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内上下贯通、紧密联合,真正实现社会不同产业链供应链的集中增值,在共赢发展中实现企业价值。公司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IT电子、快消品、资源能源等细分行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1、2024年6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获得项目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申报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扩容及设备更新项目”获得了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核准,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容建设1*700吨/日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配置1*15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扩容工程建成后对一期项目两台日处理500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进行设备更新。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程序后进行投资建设,并将及时披露有关项目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2024年6月,公司披露了《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子公司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建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项目总设计规模为建设2*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置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蒸汽供应管网系统等设施。截至目前,本项目处于建设状态尚未形成实际产能,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4.5 | 4.5 |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4.5 | 4.5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2.191335 | 2.860716 |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 1.801945 | 2.382824 |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 54,567,889.63 | 58,752,216.19 |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 17.77% | 16.71% |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 4,869.63 | 6,357.15 |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链竞争
城市固废处理产业链极为丰富,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新型建材、多金属分选、供热供汽、餐厨垃圾处理、有机肥料生产、超浓污水处理以及生活污水污泥处置等多个产业领域。这一链条上的每个产业不仅独立运行,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更是下一个产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从而展现出显著的成本和竞争优势。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致力于推进城乡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设,将固废处置行业从单纯的无害化处理逐步发展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进而迈向蓝色经济与生态循环体系,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循城乡固废处置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实现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环保效益的最大化、能源利用的循环化、固废处理产品的成品化、固废处置监管的集中化以及技术优化的智能化。通过这种模式,公司成功将城乡固废中蕴含的资源“吃干榨净”,实现了固废处置效益的最大化,为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贡献了力量。
2、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凭借多年的供应链管理经验,成功构建了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平台。这一平台不仅具备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客户需求匹配能力,还能有效积累客户和供应商资源,推动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链条的延伸。公司专注于为细分行业提供定制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对服务行业有着深厚的洞察。长期的供应链运营实践,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行业需求数据以及稳固的客户合作关系。在贸易执行服务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托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平台所积累的客户资源及信息优势,迅速找到匹配的供应商,高效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综合服务平台将行业各环节的参与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动行业的繁荣发展。基于这一服务平台,公司将深入挖掘各方需求,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潜在客户,挖掘潜在需求,不断创新盈利模式,实现更为广泛的价值共创与共赢。
3、AEO认证资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通过的海关总署《AEO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是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荣誉。作为AEO认证企业,上海合冠在进出口业务上将享受海关部门提供的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具体来说,这包括更低的货物查验率,通关手续的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的简化,以及在确定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等海关手续前即可先行验放等特权。此外,上海合冠还将由海关指定专门的协调员进行对接,享受在中国海关及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这些措施将极大地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使上海合冠的进出口通关业务更加顺畅高效。AEO认证资质不仅彰显了上海合冠在海关业务领域的卓越实力,也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上海合冠将继续秉承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供应链服务,助力公司实现更加辉煌的业绩。
4、专业团队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团队汇聚了电力、新能源、环保、税务、财务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精英人才,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背景,实现了业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公司还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技术水平,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公司根据供应链管理的不同行业特点,精心打造了一支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卓越的供应链业务管理团队、服务执行团队以及综合物流服务专业团队,这支团队的核心成员正值壮年、精力充沛,具备深厚的供应链管理行业经验,熟悉物流市场的运作规律,能够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和高效、安全的物流服务,为公司的供应链业务顺畅运行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为了不断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在积极引进外部优秀人才的同时,公司还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晋升。通过内部培训、项目实践等方式,不断扩充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5、信誉与品牌
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运营平台大同富乔,成功在固废领域特别是我国北方固废处置行业中,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先后荣获了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教育部和环保部认定的“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山西省碧水蓝天先进企业”以及“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环保方面的积极贡献。大同富乔的卓越成就多次受到中央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调查栏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能源报等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多年来,公司不断创新供应链产品以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一体化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服务,通过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关键环节,构建了独特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在国内外市场上赢得了广泛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13.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76%,营业成本16,470.4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1.33%,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所致;综合毛利率为31.12%,较去年同期综合毛利率提升了10.06%,主要是大同富乔二期项目(采用炉排炉工艺)完工运营、生产流程系统性优化以及技术升级改造后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营业成本,以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同比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管理费用3,7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37%,主要是人工费用以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等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3,131.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99%,主要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减少综合影响所致。所得税费用1,742.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9%,主要是子公司前期计提的部分递
延所得税资产于报告期内转回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3,210.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78.93%,主要是公司前期重整为子公司预留偿债资源涉及的担保事项,于本期内部分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公司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938.20万元,以及子公司的担保债权于报告期内获得受偿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122.67万元所致。综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0.48万元。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39,135,822.93 | 100% | 355,634,457.65 | 100% | -32.76% |
分行业 | |||||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 | 26,409,741.01 | 11.04% | 25,586,621.50 | 7.19% | 3.22%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208,425,131.84 | 87.16% | 327,890,413.35 | 92.20% | -36.43% |
其他 | 4,300,950.08 | 1.80% | 2,157,422.80 | 0.61% | 99.36% |
分产品 | |||||
垃圾发电 | 188,083,346.89 | 78.65% | 215,805,407.52 | 60.68% | -12.85% |
贸易执行服务 | 12,170,425.72 | 5.09% | 11,548,363.25 | 3.25% | 5.39% |
综合物流服务 | 14,239,315.29 | 5.95% | 14,038,258.25 | 3.95% | 1.43%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20,341,784.95 | 8.51% | 112,085,005.83 | 31.52% | -81.85% |
其他 | 4,300,950.08 | 1.80% | 2,157,422.80 | 0.61% | 99.36%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12,726,081.92 | 88.96% | 330,047,836.15 | 92.81% | -35.55% |
华东地区 | 18,553,627.41 | 7.76% | 25,586,621.50 | 7.19% | -27.49% |
华南地区 | 7,856,113.60 | 3.29% | |||
分销售模式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 | ||||||
综合物流服务 | 14,239,315.29 | 7,484,808.78 | 47.44% | 1.43% | 2.57% | -0.59% |
贸易执行服务 | 12,170,425.72 | 3,650,086.65 | 70.01% | 5.39% | -66.40% | 64.08% |
垃圾发电 | 188,083,346.89 | 133,838,998.47 | 28.84% | -12.85% | -13.23% | 0.32%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20,341,784.95 | 19,730,150.29 | 3.01% | -81.85% | -81.75% | -0.51%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8,553,627.41 | 10,467,604.00 | 43.58% | -27.49% | -42.36% | 14.56% |
华北地区 | 208,425,131.84 | 153,569,148.76 | 26.32% | -36.43% | -41.47% | 6.34% |
华南地区 | 7,856,113.60 | 667,291.43 | 91.51% | 91.51% | ||
分销售模式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贸易执行服务营业收入同比上升、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供应链业务拓展以及业务优化所致,营业收入的增加和营业成本的减少导致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垃圾发电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生产流程改进以及运行方式调整综合影响所致;PPP项目建造服务,主要是大同富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物流供应链服务业 | 营业成本 | 11,134,895.43 | 6.76% | 18,161,165.49 | 6.47% | -38.69% |
环保新能源行业 | 营业成本 | 153,569,148.76 | 93.24% | 262,390,482.61 | 93.46% | -41.47% |
其他 | 营业成本 | 0.00% | 186,844.52 | 0.07% | -100.00%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综合物流服务 | 营业成本 | 7,484,808.78 | 4.54% | 7,296,945.43 | 2.60% | 2.57% |
贸易执行服务 | 营业成本 | 3,650,086.65 | 2.22% | 10,864,220.06 | 3.87% | -66.40% |
垃圾发电 | 营业成本 | 133,838,998.47 | 81.26% | 154,252,512.68 | 54.95% | -13.23%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营业成本 | 19,730,150.29 | 11.98% | 108,137,969.93 | 38.52% | -81.75% |
其他 | 营业成本 | 0.00% | 186,844.52 | 0.07% | -100.00% |
说明综合物流服务业务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主要是运输服务成本增加导致相关成本增加所致;贸易执行服务业务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公司对供应链业务进行了优化所致;垃圾发电业务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大同富乔生产流程改进以及运行方式调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都有所下降,营业成本相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更大,毛利率在上年增长基础上有所提升。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91,212,767.5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9.9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89,669,834.82 | 37.50% |
2 | 客户二 | 86,481,836.02 | 36.16% |
3 | 客户三 | 5,232,499.86 | 2.19% |
4 | 客户四 | 5,086,865.30 | 2.13% |
5 | 客户五 | 4,741,731.50 | 1.98% |
合计 | -- | 191,212,767.50 | 79.9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大同供电公司”)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垃圾发电收入。国网大同供电公司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大同市设立的市供电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强大经济实力以及履约能力。大同富乔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生产的电力产品,除自用外,上网电力全部销售给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大同富乔与国网大同供电公司签订年度或长期协议,就供售电相关事宜作出约定安排,保障双方业务合作权益。2)第二大客户销售额为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处置大同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向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收取的处理费用。大同富乔与大同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以 BOT模式处置大同市生活垃圾、污泥等,按照处理量与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结算垃圾处置费、污泥处置费。3)公司前5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客户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8,664,558.9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9.5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17,600,221.92 | 10.69% |
2 | 供应商B | 14,292,074.64 | 8.68% |
3 | 供应商C | 7,873,465.59 | 4.78% |
4 | 供应商D | 4,873,320.00 | 2.96% |
5 | 供应商E | 4,025,476.79 | 2.44% |
合计 | -- | 48,664,558.94 | 29.5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公司前5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29,546.23 | 主要是本期公司供应链业务拓展,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37,350,037.72 | 32,945,599.24 | 13.37% | 主要是本期人工费用增加以及办公场所租赁费等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31,318,958.26 | 26,771,692.23 | 16.99% | 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期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
研发费用 | 2,050,058.10 | -100.00% | 主要是前期的项目研发已完成,报告期内无研发支出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607,384.49 | 222,938,881.18 | 102.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249,381.75 | 192,942,169.30 | 87.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358,002.74 | 29,996,711.88 | 197.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0,437.02 | 314,836.75 | 3,965.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994,080.41 | 56,298,260.52 | 6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93,643.39 | -55,983,423.77 | -39.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4,936,920.26 | 142,500,000.00 | 275.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381,974.48 | 166,194,484.17 | 21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54,945.78 | -23,694,484.17 | 174.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48,462.99 | -49,629,057.73 | 157.9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935.80万元,较上年同期2,999.67万元增加了197.8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销售回款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766.85万元,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830.72万元综合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819.36万元,较上年同期-5,598.34万元减少了39.67%,主要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1,755.49万元,较上年同期-2,369.45万元增加了174.09%,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以及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综合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74.85万元,较上年同期-4,962.91万元增加了
157.9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8,935.80万元与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831.80万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有较大影响的非付现费用支出项目以及在筹资活动中体现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综合影响所致;其中,非付现费用支出项目中,无形资产摊销3,500.5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316.11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742.84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10 | 0.00%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
资产减值 | 0.00 | 0.00% | ||
营业外收入 | 32,100,379.29 | 70.17% | 主要是公司前期重整为子公司预留偿债资源涉及的担保事项,于本期内部分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公司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938.20万元,以及子公司的担保债权于报告期内获得受偿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122.67万元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92,103.09 | 1.29% | 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和对外捐赠支出。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5,621,988.56 | 7.68% | 76,873,522.68 | 5.61% | 2.07% | 主要是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剩余抵债股票进行处置增加期末货币资金等综合影响所致。 |
应收账款 | 272,814,726.85 | 19.83% | 265,986,108.32 | 19.40% | 0.43% | |
存货 | 12,852,031.03 | 0.93% | 22,572,510.12 | 1.65% | -0.72% | |
固定资产 | 2,361,950.40 | 0.17% | 677,685.37 | 0.05% | 0.12% | |
在建工程 | 33,176,397.22 | 2.41% | 21,799,988.01 | 1.59% | 0.82% | 主要是公司环保新能源相关项目建设 |
投入建设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883,575.84 | 0.06% | 822,573.28 | 0.06% | 0.00% | |
短期借款 | 28,671,168.11 | 2.08% | 5,000,000.00 | 0.36% | 1.72% |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新增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反向保理融资及保证借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751,328.27 | 0.05% | 287,822.31 | 0.02% | 0.03% | |
长期借款 | 120,831,536.01 | 8.81% | -8.81% | 本期将应于2025年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 ||
租赁负债 | 341,357.24 | 0.02% | 362,949.53 | 0.03% | -0.0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骏马环保 | 子公司 | 环保新能源 | 65,000万元 | 1,281,386,727.84 | 343,915,779.85 | 212,726,081.92 | 28,842,209.40 | 42,837,901.68 |
上海合冠 | 子公司 | 供应链服务 | 5,000万元 | 160,719,835.85 | 116,250,930.96 | 18,785,208.04 | 1,942,810.35 | 1,758,066.0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骏马环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管理平台,其主要经营实体为下属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为骏马环保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
2、上海合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酒类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等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
上海合冠主要为快消品等行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
公司搭建创新商业底座,始终坚持国家战略性政策指导,以自身优势带动产业链供应链领域的飞速发展,构建完整的网状结构态势,融合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服务双向循环聚合式赋能,形成可持续、可发展、可复制的产业生态圈。
2、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稳步推进实施“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搭建以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园区和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为辐射轴的产业服务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不断积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关于绿色生态环,公司立志精研固废处理技术,做创新的循环经济引领者。公司将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除拓展夯实主业根基外,更将推进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围绕环保新能源新质生产力,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利用好现有管理和运营基础,将大同富乔作为“黄埔军校”,实现“技术+管理”双层管控,并进一步输出技术、运营和资本,成为循环经济的引领者,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关于数智产业环,公司立志深耕企业服务赛道,做领先的数智产链服务商。公司秉持“诚信为基石、技术为先导、服务求精细”的经营宗旨,打造数智供应链产业服务平台,运用系统化的论述技术和管理的综合集成理论、方法和技术,通过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等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资源给予企业做价值产出服务,为实体企业产业链赋能,并不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客户实施供应链重塑,持续打造数智供应链生态圈。
(二)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从稳经营、强开拓、深管理等方面着力,积极挖潜增效,保障公司经营目标顺利达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稳步壮大主业,提高发展质量。公司稳步推进发展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持续夯实存量业务,稳定基本盘,打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础。(1)以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主线,稳定现有产业,推进优化设备运行与技改创新,保障在运营项目稳产增产,积极挖掘发展潜能,逐步延长、拓宽产业链,提高整体业务营利能力。(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产业链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持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在更好满足合作伙伴经济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企业价值。
2、加强经营业务开拓力度,积极拓展行业领域探索新业态。(1)在环保新能源板块方面,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联产联动一体化发展,强化生产过程数智化与精细化,不断提升协同处置效率与效益,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致力打造高质量高水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在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板块方面,积极探索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应用与运作,持续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品质与能力,推动公司经营业务迈向新台阶。
3、深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落实成本支出与效益全面挂钩,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优化人才建设管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步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探索运用大模型等优秀工具推进技术赋能,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4、关注资本市场态势,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态势,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政策与机遇,研究推动适时实施再融资、开展并购等举措,稳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质量,增强公司经营发展实力,助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总体上呈低迷不振状态,同时国际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呈日趋加剧之势,各种因素交织可能引发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作为服务型企业,相关业务和产品具有一定的刚性需求,但宏观市场变化仍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并及时调整优化公司经营策略,切实防范和降低公司整体经营风险,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环保新能源行业,是国家及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行业。近年来,随着一系列环保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环保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优越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然而,公司也清醒地认识到,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策的影响和调控。因此,虽然目前环保新能源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环境,但也不能排除因行业政策调整变化而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未来如果环保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也将面临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为了应对这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加强行业政策分析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动态,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
公司经营业务所在的行业是国家大力推动和政策扶持的重点领域,行业前景较为乐观。然而,随着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竞争者加入并扩张,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我们面临着不容忽视的市场风险与运营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公司将充分利用长期深耕行业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快速响应机制。通过持续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我们将努力提升业务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对整体战略布局、生产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未能及时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面临可持续经营及有效化管理的风险。为应对这些挑战,公司将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加强管理团队培训,积极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完善授权机制,以确保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降低潜在的管理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高。若未来大同富乔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经营绩效低于预期,可能面临商誉减值风险。为确保资产核算准确合规,公司每年将按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大同富乔的运营发展,将加大对其支持和管理力度,努力实现稳产增产目标,提升其经营竞争力和业务获利能力。通过这些举措,公司旨在降低商誉减值风险,保障资产质量和稳健经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大同富乔的经营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潜在风险,确保公司整体运营的稳定性和持续增长。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4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不特定投资者 | 2023 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 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 |
online.cn/)网络互动 | 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召开,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各位董事、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有效地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完整、财产安全,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营运系统。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同使用同一销售渠道或同一商标的情况,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形。
2、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产权完整,权属清晰。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商标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或无偿使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方面互相独立,拥有独立自主的人力资源体系及工资管理系统,并已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和员工队伍。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相关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开立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5、机构独立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于各股东单位,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向公司及下属机构下达有关经营情况的指令或指示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0.16% | 2024年05月23日 | 2024年05月24日 |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0.31% | 2024年06月17日 | 2024年06月18日 |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赵力宾 | 男 | 63 | 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7年05月22日 | 2,015,000 | 2,015,000 | 见注1 |
李建雄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黄筱赟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3日 | 2027年05月22日 | 2,000,000 | 2,000,000 | 见注1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29日 | ||||||||||
徐可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3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石维磊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3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张彦 | 男 | 4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王建亭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23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李佳纭 | 女 | 40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7年05月22日 | 12,800 | 12,800 | ||||
王朝晖 | 女 | 5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年05月29日 | 2027年05月22日 | 1,955,300 | 1,955,300 | 见注1 | |||
李敏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8月18日 | 2027年05月22日 | 325,900 | 325,900 | 见注1 | |||
朱良意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29日 | 2027年05月22日 | 325,800 | 325,800 | 见注1 | |||
姚旭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29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杜吉辉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8月30日 | 2027年05月22日 | ||||||
李红顺 | 女 | 47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4年05月23日 |
彭钦文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03月15日 | 2024年05月23日 | ||||||
王雪 | 女 | 4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8月18日 | 2024年05月23日 | ||||||
罗利 | 男 | 44 | 监事 | 离任 | 2021年08月18日 | 2024年05月23日 | ||||||
赵力宾 | 男 | 63 | 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4年05月29日 | ||||||
汪翔 | 男 | 38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1年01月22日 | 2024年05月29日 | ||||||
吕群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7年03月28日 | 2024年05月29日 | ||||||
喻言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7月29日 | 2024年02月25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2,800 | 6,622,000 | 0 | 0 | 6,634,800 | -- |
注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增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红顺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3日 | 换届 |
彭钦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3日 | 换届 |
王雪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3日 | 换届 |
罗利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3日 | 换届 |
赵力宾 | 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9日 | 换届 |
汪翔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9日 | 换届 |
吕群峰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5月29日 | 换届 |
喻言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4年02月25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李建雄先生、黄筱赟先生),2名独立董事(徐可先生、石维磊先生)。
赵力宾先生,196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876)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董事长,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李建雄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正高级经济师,九三中央农林委副主任、青工委副主任,北京大学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担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理事。黄筱赟先生,1984年出生,先后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2008年6月至2015年11月先后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师、产品市场经理、产品规划部副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杭州融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4年4月任Nisu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oup Co.,Ltd(宁圣国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CEO。现任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可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特色税务会计研究团队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特聘教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主持或主研过多个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多篇论文发表在《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等学术平台。于2017年起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副系主任。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石维磊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2008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2022年至今,任长江商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监事王建亭先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李佳纭女士)。张彦先生,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现任新希望集团党委委员、集团纪委书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亭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总监,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中科建设供应链管理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祝泰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枣矿物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湾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李佳纭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本公司总裁办,2010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中心,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6人(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副总经理姚旭先生,董事会秘书杜吉辉先生)。黄筱赟先生,履历等情况详见“(1)董事会成员”。黄筱赟先生于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统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工作,向董事会汇报。王朝晖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国际会计师(AIA)证书、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清华大学金融MBA硕士研究生。1994年9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
8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海航集团,历任长安航空财务副总经理、海航澳洲分公司财务总经理,海航航空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海航资本风控部副总经理,海航旅游风控总监及下属A+H股上市公司审计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4年5月就职于宁圣农业集团,任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方面以及公司法务工作。李敏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风险管理部总监,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中心内审处副处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1年1月起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资本运作以及投资方面工作,兼任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朱良意先生,1973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另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节能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山东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曾任职于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厂、国能垦利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吴桥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2015年11月,先后担任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技术处长、副总经理,兼任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6月,先后担任盛运环保集团(中科通用母公司)项目运营监管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副总裁。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北京环境有限公司运营部高级专家兼乌市京环垃圾焚烧发电厂厂长。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环保事业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兼任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姚旭先生,198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首都师范大学理学学士,香港财经学院MBA。曾任北京市第一零九中学教师,河南张弓酒业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金贵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副主任,新希望集团北京区域平台副总裁、北京首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北京市工商联助力乡村振兴专委会副主任,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产业顾问,西安市高新区乡村振兴顾问。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华北供应链平台运营管理工作,兼任子公司北京飞马希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吉辉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在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8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风险部经理;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机构业务高级副总裁;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任职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4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赵力宾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4月30日 | 否 | |
黄筱赟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3月15日 | 否 | |
王朝晖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3月15日 | 否 | |
李敏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01月08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赵力宾 | 四川环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赵力宾 | 拉萨开发区和之望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赵力宾 | 海南宝晶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赵力宾 | 四川龙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赵力宾 | 海南新增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集团 | 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 2016年02月14日 | 是 | |
李建雄 | 新希望六和 | 董事 | 2016年05月26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26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集团北京办事处 | 负责人 | 2019年09月23日 | 否 | |
李建雄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6年08月16日 | 2025年01月22日 | 是 |
李建雄 | 兴源环境 | 董事 | 2019年09月23日 | 2024年09月24日 | 否 |
李建雄 | 前程投资 | 董事 | 2017年10月12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0月18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21日 | 否 | |
李建雄 | InnovHope Inc. | 董事 | 2018年07月04日 | 否 | |
李建雄 | 拉萨新希望投资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04月26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7月16日 | 否 | |
李建雄 | 百谦科技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03月05日 | 否 | |
李建雄 | 五新实业 | 董事 | 2023年10月17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云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1月23日 | 2024年12月27日 | 否 |
李建雄 |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7月07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投资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9月23日 | 否 | |
李建雄 | 广东源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0月23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0年10月04日 | 否 | |
李建雄 | 海南晟宸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2月01日 | 否 | |
李建雄 | 四川清望纳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0月12日 | 否 | |
李建雄 | 新希望化工投资 | 董事 | 2016年08月30 | 否 |
有限公司 | 日 | ||||
李建雄 | 四川省永好公益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8年11月26日 | 否 | |
李建雄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5月22日 | 否 | |
徐可 | 西南财经大学 | 董事 | 是 | ||
石维磊 | 长江商学院 | 教授 | 是 | ||
石维磊 |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石维磊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张彦 |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彦 |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彦 | 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建亭 | 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业务总经理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因非本公司事项于2022年6月、2023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于2022年8月、2024年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董事的报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年(税前)。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任职岗位及相关考核情况予以计提、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赵力宾 | 男 | 63 | 董事长 | 现任 | 72 | |
总经理 | 任免 | |||||
李建雄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黄筱赟 | 男 | 41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2.55 | |
徐可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
石维磊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
张彦 | 男 | 4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王建亭 | 男 | 50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李佳纭 | 女 | 40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73 | |
王朝晖 | 女 | 5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26.31 | |
李敏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6.03 |
朱良意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2.14 | |
姚旭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8.52 | |
杜吉辉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7.82 | |
李红顺 | 女 | 47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彭钦文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25 | |
王雪 | 女 | 4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25 | |
罗利 | 男 | 44 | 监事 | 离任 | 0 | 是 |
汪翔 | 男 | 38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33 | |
吕群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3 | |
喻言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9.8 | |
合计 | -- | -- | -- | -- | 444.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4月27日 |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5月29日 | 2024年05月30日 |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31日 |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1日 |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力宾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李建雄 | 5 | 0 | 5 | 0 | 0 | 否 | 2 |
黄筱赟 | 4 | 2 | 2 | 0 | 0 | 否 | 1 |
徐可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石维磊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李红顺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彭钦文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王雪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以及内部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和专业性意见,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了良好作用,有效保障公司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王雪、彭钦文、李红顺 | 1 | 2024年01月30日 |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计 | 审阅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计事项 | ||
审计委员会 | 王雪、彭钦文、李红顺 | 1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并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 | 徐可、石维 | 1 | 2024年05 | 审议关于聘 | 就会议事项 |
磊、赵力宾 | 月29日 |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名聘任王朝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健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 ||
审计委员会 | 徐可、石维磊、赵力宾 | 1 | 2024年08月29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关键事项核查表;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并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 | 徐可、石维磊、赵力宾 | 1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关键事项核查表;指导内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 | 彭钦文、王雪、李建雄 | 1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推荐提名赵力宾先生、李建雄先生、黄筱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维磊先生、徐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提名委员会 | 石维磊、徐可、李建雄 | 1 | 2024年05月29日 | 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有关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名聘任黄筱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朝晖女士、李敏先生、朱良意先生、姚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
提名委员会 | 石维磊、徐可、李建雄 | 1 | 2024年08月29日 | 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对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名聘任杜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
战略委员会 | 赵力宾、李建雄、彭钦文 | 1 | 2024年04月23日 | 公司发展战略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 | 就会议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0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4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4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15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36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54 |
其他 | 7 |
合计 | 24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55 |
大专 | 114 |
中专/高中/其他 | 62 |
合计 | 240 |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按照薪酬管理体系考核发放工资。 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市场变化及个人绩效表现,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职工保险。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的培养与发展,制定了不同层级员工的培训体系,具体包括管理人员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职业素养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满足员工在不同职业阶段的发展需求。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使员工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得到全面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和完善,制定了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内部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F、控制环境无效;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资产负债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1、以资产负债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内 | 公司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是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 1、以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以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重要缺陷: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飞马国际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等。需遵守相关行业标准主要情况如下:1、气:包括烟尘防治、酸性气体的防治、二噁英的控制措施、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氮氧化物的控制和CO的防治等,需要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相关标准要求;2、飞灰: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送往飞灰填埋厂进行安全填埋;3、恶臭控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2008年9月2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2008]650号)。2011年10月31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晋环函[2011]2359号)。2015年1月29日获得《关于大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5〕9号)。2017年7月4日获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编号:
2017-0200-0017)。2018年11月28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8〕31号)。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表》(2019-0200-0006)。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验收登记》。2022年7月11日取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二期扩容项目700吨/日炉排炉更替500吨/日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工程(原二期500吨/日扩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24年3月12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法人变更(排污许可证号:91140200666633576D001V;有效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8年9月25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41.42mg/m?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8.979吨 | 二氧化硫: 234.77吨 氮氧化物: 484.86吨 烟尘: 56.23吨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 | 129.97mg/m? | 同上 | 28.592吨 | 见上 | 无 |
口 |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1#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19mg/m? | 同上 | 0.273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41.31mg/m? | 同上 | 32.315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25.56mg/m? | 同上 | 87.6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2#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2.51mg/m? | 同上 | 1.654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43.33mg/m? | 同上 | 22.506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27.83mg/m? | 同上 | 64.399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3#锅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87mg/m? | 同上 | 0.942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二期焚烧炉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51.23mg/m? | 同上 | 66.128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二期焚烧炉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60.65mg/m? | 同上 | 206.694吨 | 见上 | 无 |
大同富乔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1 | 二期焚烧炉炉布袋除尘器出口 | 1.9mg/m? | 同上 | 1.53吨 | 见上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本项目采用3台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和1台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的炉排炉,配套3台15MW凝汽式空冷汽轮发电机组,4台垃圾焚烧线(3条运行,1条备用)。日处理生活垃圾1700吨。垃圾进厂后经磁选、破碎后,发电一期项目采用以少量煤和秸秆为辅助燃料的循环流化床焚烧工艺,烟气治理采用炉内脱硫+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处理技术+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烟气处理工艺,发电二期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工艺,烟气治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熟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烟气净化工艺。垃圾渗沥液进入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垃圾燃烧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产生的电力除自用外,多余部分并网外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6月25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的重新修编、专家评审以及环保局备案,并取得大同市环保局签发的备案表(备案号:140214-2023-008-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进行每年一次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将《企业2024年自行监测方案》上传至“大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同时,按照自行监测内容开展公司各类环境污染因子的自行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结果录入“大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对社会进行公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予以税收减免,公司2024年未发生污染物超标事件,故环境保护税予以减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项目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污泥处理,炉渣制砖等,生产原材料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等废弃物,产成品为电力、蒸汽、免烧砖等,通过对垃圾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有效减少了碳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合计超过62万吨,农林生物质耗量5万余吨,生产发电量约2.19亿度,折合节省标煤约13.61万吨,起到了良好降碳减排效果。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法人变更,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根据排污许可要求,每季度、每年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其内容涉及企业重要环保污染相关信息,公开向社会披露。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以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将之与企业文化、品牌建设等要素融合起来,在稳步开展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切实保障维系股东、员工、合作伙伴以及相关方的利益,努力建设资源利用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法人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相关决定,有效保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建立了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和相关信息,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进展等情况,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及时回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和发展策略等方面的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投资者研判企业价值和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等。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推行合作、团结、共赢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技能提升,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晋升渠道,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此外,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积极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和精神需求,持续开展各类企业文化活动,完善阅览室、健身房等文娱设施,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致力与合作伙伴建立互惠互利、共赢发展的合作关系。在供应商方面,公司建立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管理机制,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在客户方面,公司以更好满足客户需求为经营目标,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与运营能力,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严格按时履约,实现公正公平、共同发展。
4、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将其视为企业履行社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公司坚持高质量运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和相关政策,将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融入到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和决策中,确保各项运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污染物,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总结,确保各项规定措施层层落实、有效执行。公司注重资源管理与应用,积极推进低碳减排相关工作,通过资源共享、综合协同等方式,实现以废治废、治污净美;同时,公司大力推行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倡导无纸化办公,减少高能耗办公用品,努力实现更大程度的节能降耗。
5、参与社会公益善行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开展扶贫扶助、公益善行,向大同市马辛庄村以及六十岁以上村民长者予以捐赠和节日慰问,合计约49.90万元;慰问大同市环卫工人,捐赠保温水壶、菊花茶等,合计约8.25万元,努力构建和谐地企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增鼎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新增鼎公司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2020年12月18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增鼎公司 | 业绩承诺 | 新增鼎公司承诺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新增鼎公司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 | 2021年01月14日 | 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增鼎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避免同业竞争 | 2021年01月14日 | 作为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飞马国际 | 2022年01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57,000 | 13,324.23 | 见注1 | 2020年12月19日 | 见公司重整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 |
注1:公司于2021年末顺利完成了重整,回归正常发展轨道。公司虽然通过实施重整大大减轻了历史债务负担,但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底子仍较为薄弱,留存的相关经营业务恢复、发展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因部分债权人选择留债清偿等导致公司财务负担仍然相对较重,公司整体处于休养生息重整旗鼓再出发阶段。与此同时,在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恰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国际地缘经贸摩擦等不利环境,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科学正确领导下,公司力克时艰、锐意进取,积极推动各项经营业务拾级而上,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以及财务状况等持续向好向优,但受制于市场大环境、公司前期经营底子相对薄弱状况以及基于风险控制而适度控制发展步伐,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和发展情况未达原计划预期,从而综合导致实现业绩情况与承诺业绩存在差异。经过近三年的恢复、发展,有效化解历史包袱后,公司已焕发全新活力,2025年公司将积极进取努力作为,围绕公司“双环”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各项业务的拓展扩张力度,并研究推进资本运作事项,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拓展的方式,推动公司实现规模增长和盈利水平提升,致力创造良好业绩,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 □不适用根据《重整计划》,新增鼎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作出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如下:
“重整投资人承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飞马国际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根据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专(2025)第0571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确认,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351,718.06元、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85,799.27元、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04,796.83元,即2022-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133,242,314.16元,未达到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2023年1月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所作业绩承诺5.7亿元目标;经公司与新增鼎公司确认,新增鼎公司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应向公司补足业绩承诺差额(业绩承诺补偿款)为436,757,685.84元。公司将与新增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严格按照所作承诺尽快完成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其他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案件汇总 | 1,870.37 | 否 | 部分已判决/和解/调解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部分审理中,部分结案/和解/调解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 控股股东总经理的关联人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购买黄金等原材料 | 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市场价格 | 11,928.5 | 99,950 | 否 | 货币资金 | 市场价格 | 2024年05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 |
方 | 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控股股东总经理的关联人 | 向关联人提供综合服务 | 提供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市场价格 | 3.51 | 50 | 否 | 货币资金 | 市场价格 | 2024年05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
合计 | -- | -- | 11,932.01 | -- | 100,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化原则与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范太克”,下同)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拓展计划和市场预期而作出,特别地,公司消费品产业供应链数智化服务业务为公司2024年整合拓展业务,受宏观环境、市场需求以及业务拓展状况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2024年度黄金制品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黄金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销售量出现下滑,尤其是黄金饰品销售量同比降幅较大,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的上限存在一定差异。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2024年05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56、租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1年04月29日 | 2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2年04月29日 | 25,000 | 2022年06月28日 | 6,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2年04月29日 | 25,000 | 2022年11月08日 | 2,04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 | 2023年04月29日 | 25,000 | 2023年08月10日 | 14,32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公司) |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3年04月29日 | 25,000 | 2023年12月1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大同富乔(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0,000 | 2024年09月1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上海合冠 | 2023年04月29日 | 5,000 | 2024年04月01日 | 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骏马环保及其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上海合冠及其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6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5,418.8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6,867.7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6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5,418.8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6,867.7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1.7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继续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上述借款。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以及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本金)为26,867.7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71.78%。
3、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进展(处置公司重整剩余抵债股票及子公司留债清偿进展事项) | 2024年12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43 |
2025年03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05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 2024年06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28 |
2024年09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40 | |
聘任董事会秘书 | 2024年08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5 |
子公司获得项目核准批复 | 2024年06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0 |
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024年05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23 |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 | 2024年03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04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1、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
为更好满足大同市日益增长的城市供热需求,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助力构建大同市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拟以自营或合作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推进与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热电联产,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与项目联产运营效率,促进“双碳”目标达成,实现节能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为大同市2024年重点民生项目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实现投产。
2、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随着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投产运营产生炉渣固废物增加,为更充分利用资源、满足产能需求以及提升项目效益,大同富乔拟对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和产业链竞争力,推进城乡固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实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
3、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公司前期留存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项目总设计规模为建设2*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置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蒸汽供应管网系统等设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建设状态,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00 | 0.00% | 4,966,500 | 4,966,500 | 4,976,100 | 0.1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600 | 0.00% | 4,966,500 | 4,966,500 | 4,976,100 | 0.1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600 | 0.00% | 4,966,500 | 4,966,500 | 4,976,100 | 0.1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61,223,174 | 100.00% | -4,966,500 | -4,966,500 | 2,656,256,674 | 99.8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61,223,174 | 100.00% | -4,966,500 | -4,966,500 | 2,656,256,674 | 99.8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61,232,774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661,232,77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62.20万股,按高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锁定75%股份。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赵力宾 | 1,511,250 | 1,511,25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 ||
黄筱赟 | 1,500,000 | 1,500,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 ||
王朝晖 | 1,466,475 | 1,466,47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 |
度。 | ||||||
李敏 | 244,425 | 244,42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 ||
朱良意 | 244,350 | 244,35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 ||
李佳纭 | 9,600 | 9,6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初按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 ||
合计 | 9,600 | 4,966,500 | 0 | 4,976,1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7,3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4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 | 报告期内 | 持有有限 | 持有无限售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数量 | 增减变动情况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90% | 795,672,857 | 0 | 0 | 795,672,857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其他 | 3.18% | 84,535,653 | -166661 | 0 | 84,535,653 | 不适用 | 0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74% | 46,380,000 | 0 | 0 | 46,380,0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0% | 42,650,902 | 0 | 0 | 42,650,902 | 不适用 | 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27,456,816 | 5179775 | 0 | 27,456,816 | 不适用 | 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26,642,624 | 5042624 | 0 | 26,642,624 | 不适用 | 0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9% | 26,303,363 | 0 | 0 | 26,303,363 | 不适用 | 0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1% | 18,874,848 | 0 | 0 | 18,874,848 | 不适用 | 0 |
赵自军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6,978,853 | -3890747 | 0 | 16,978,853 | 不适用 | 0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0% | 16,081,667 | 0 | 0 | 16,081,667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注: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账户内股票分配处置完毕之后将予以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 | 无 |
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95,672,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795,672,857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84,535,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84,535,653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6,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380,000 |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2,650,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50,90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7,456,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56,81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6,642,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42,624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303,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3,363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8,874,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74,848 |
赵自军 | 16,978,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78,853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16,081,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81,667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账户内股票分配处置完毕之后将予以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人 |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赵力宾 | 2015年04月30日 | 913101153326484287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等。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永好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永好先生担任新希望集团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全国工商联知名企业委员会首任轮值主席、全球川商总会会长、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联盟主席等职务。刘永好先生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控股本公司外,刘永好先生控股新希望(000876.SZ)、华融化学(301256.SZ);与 Liu Chang共同控制新乳业(002946.SZ)、新希望服务(3658.HK);曾控股华创阳安(600155.SH)、兴源环境(300266.SZ)。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新增鼎公司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已期满。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川华信审(2025)第005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小敏、邱燕、付依林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马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马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一)营业收入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7、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
飞马国际主要从事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相关业务,2024年度飞马国际实现合并营业收入总额为23,913.58 万元,其中环保新能源发电业务及相关建造业务收入 20,842.51 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87.16%, 供应链相关业务收入 2,640.97 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1.04%;环保新能源相关业务主要为垃圾处理和发电相关环保服务,以及与环保新能源项目建设(BOT模式)相关的项目建造服务,供应链相关业务则为飞马国际开展的贸易执行及物流服务等业务;由于收入为飞马国际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飞马国际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并测试飞马国际销售与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以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与飞马国际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其业务类型、销售模式及主要客户情况; 分业务模式,检查主要业务的相关经营资质、业务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与飞马国际管理层沟通,了解其客户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异常交易,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查询主要客户公开工商登记信息,检查其与飞马国际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函证应收账款,抽样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或结算资料、期后退回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截止是否正确;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二)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2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10、无形资产”和“五、11、商誉”。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
如飞马国际财务报表附注 “五、10、无形资产”和 “五、11、商誉”所述,截止2024年12月31日,飞马国际合并无形资产和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9,579.52万元和40,256.04万元,主要为与环保新能源业务资产组相关的无形资产(BOT建设模式形成的无形资产)及商誉。 飞马国际期末无形资产及商誉账面价值金额较大,飞马国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年度终了对环保新能源业务资产组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减值测试过程复杂,涉及的判断因素较多,且测试结果可能对飞马国际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飞马国际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事项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与管理层讨论环保新能源业务资产组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向管理层了解环保新能源业务资产组涉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行业情况以及经营发展规划,评价每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预测收益等假设的合理性。 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沟通,了解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选取和判断,对评估的关键参数及评估过程进行复核,以评价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的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复核,以判断是否支持管理层的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
四、其他信息
飞马国际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马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飞马国际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马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飞马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马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马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飞马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飞马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5,621,988.56 | 76,873,522.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2,814,726.85 | 265,986,108.3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47,587.08 | 20,953,445.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432,862.75 | 5,962,957.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852,031.03 | 22,572,510.1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707,435.84 | 30,024,445.01 |
流动资产合计 | 433,476,632.11 | 422,372,989.4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61,950.40 | 677,685.37 |
在建工程 | 33,176,397.22 | 21,799,988.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83,575.84 | 822,573.28 |
无形资产 | 395,795,237.23 | 410,458,597.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402,560,383.78 | 402,559,383.78 |
长期待摊费用 | 51,419,787.25 | 41,455,176.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631,582.55 | 61,129,792.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74,549.92 | 9,507,407.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2,603,464.19 | 948,410,604.88 |
资产总计 | 1,376,080,096.30 | 1,370,783,594.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671,168.11 | 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8,891,467.50 | 39,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58,595,484.91 | 193,970,083.9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1,328.27 | 287,822.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26,147.00 | 4,923,378.67 |
应交税费 | 2,314,981.03 | 3,059,148.94 |
其他应付款 | 255,761,315.14 | 265,937,647.62 |
其中:应付利息 | 1,124,680.28 | 533,597.09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5,020,457.69 | 142,613,642.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949,498.89 | 125,060,833.45 |
流动负债合计 | 865,181,848.54 | 779,852,557.0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0,831,536.0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1,357.24 | 362,949.53 |
长期应付款 | 111,694,042.65 | 134,518,316.0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146,250.00 | 31,674,484.44 |
递延收益 | 15,982,304.93 | 18,156,18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74,792.23 | 2,544,588.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638,747.05 | 308,088,055.76 |
负债合计 | 1,001,820,595.59 | 1,087,940,612.8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61,232,774.00 | 2,661,232,77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42,570,217.41 | 1,679,496,822.70 |
减:库存股 | 195,190.71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361,899.77 | -28,432,244.9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3,161,182.20 | 93,161,182.2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094,110,755.70 | -4,122,615,552.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4,296,327.43 | 282,842,981.45 |
少数股东权益 | -36,826.7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4,259,500.71 | 282,842,981.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76,080,096.30 | 1,370,783,594.28 |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680,807.21 | 24,821,381.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544,045.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36,636,774.14 | 227,570,446.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29,808.41 | 11,272,054.54 |
流动资产合计 | 341,691,435.24 | 263,663,882.5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11,367,115.61 | 810,967,115.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70,307.47 | 497,673.6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80,915.46 | 385,885.74 |
无形资产 | 39,058.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4,808.36 | 296,447.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3,113,146.90 | 812,186,181.21 |
资产总计 | 1,154,804,582.14 | 1,075,850,063.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37,488.5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0,324.09 | 809,669.49 |
应交税费 | 242,120.66 | 161,065.48 |
其他应付款 | 325,959,720.73 | 295,886,045.6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1,396.99 | 149,813.20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353,569.70 | 100,353,569.70 |
流动负债合计 | 428,524,620.67 | 397,360,163.5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1,129.89 | 272,271.1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1,129.89 | 272,271.13 |
负债合计 | 428,825,750.56 | 397,632,434.6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61,232,774.00 | 2,661,232,77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2,100,915.34 | 1,689,222,711.3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6,972,126.45 | 156,972,126.45 |
未分配利润 | -3,844,326,984.21 | -3,829,209,982.6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5,978,831.58 | 678,217,629.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54,804,582.14 | 1,075,850,063.7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9,135,822.93 | 355,634,457.65 |
其中:营业收入 | 239,135,822.93 | 355,634,457.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6,714,901.50 | 345,065,072.28 |
其中:营业成本 | 164,704,044.19 | 280,738,492.6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12,315.10 | 2,559,230.09 |
销售费用 | 329,546.23 | |
管理费用 | 37,350,037.72 | 32,945,599.24 |
研发费用 | 2,050,058.10 | |
财务费用 | 31,318,958.26 | 26,771,692.23 |
其中:利息费用 | 32,092,619.01 | 29,023,709.81 |
利息收入 | 635,695.96 | 1,887,732.69 |
加:其他收益 | 15,159,434.68 | 12,106,400.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0 | 114,339.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77,321.50 | -4,039,034.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497.75 | 231,709.8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238,535.46 | 18,982,800.56 |
加:营业外收入 | 32,100,379.29 | 2,975,214.98 |
减:营业外支出 | 592,103.09 | 550,827.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746,811.66 | 21,407,187.59 |
减:所得税费用 | 17,428,841.55 | 5,021,388.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317,970.11 | 16,385,799.2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317,970.11 | 16,385,799.2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504,796.83 | 16,385,799.27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6,826.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345.15 | 45,952.1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345.15 | 45,952.1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345.15 | 45,952.1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0,345.15 | 45,952.1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388,315.26 | 16,431,751.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575,141.98 | 16,431,751.3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6,826.7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07 | 0.00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07 | 0.006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朝晖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624,532.97 | 0.00 |
减:营业成本 | 515,633.86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66,198.03 | 7,560.00 |
销售费用 | 329,546.23 | |
管理费用 | 15,185,545.87 | 13,538,566.0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995,186.49 | 5,909,753.15 |
其中:利息费用 | 8,050,071.64 | 7,488,683.23 |
利息收入 | 65,382.98 | 1,577,287.21 |
加:其他收益 | 1,253,600.3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 | 114,339.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721.75 | -9,723.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90.30 | -21,387.4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385,488.17 | -19,372,650.48 |
加:营业外收入 | 274,237.32 | 80,587.05 |
减:营业外支出 | 5,750.6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117,001.54 | -19,292,063.4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117,001.54 | -19,292,063.4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117,001.54 | -19,292,063.4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117,001.54 | -19,292,063.43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01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26,796,076.50 | 191,112,193.57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51,986.58 | 10,934,994.6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159,321.41 | 20,891,692.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607,384.49 | 222,938,881.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315,287.86 | 126,657,757.8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160,816.40 | 36,643,950.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14,351.95 | 13,307,164.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858,925.54 | 16,333,296.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249,381.75 | 192,942,16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358,002.74 | 29,996,711.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436.02 | 314,836.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3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0,437.02 | 314,836.7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994,080.41 | 56,298,260.5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994,080.41 | 56,298,260.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93,643.39 | -55,983,423.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266,168.11 | 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1,520,752.15 | 137,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4,936,920.26 | 142,5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120,831,536.0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967,504.40 | 22,478,163.9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8,414,470.08 | 22,884,784.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381,974.48 | 166,194,484.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54,945.78 | -23,694,484.1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157.86 | 52,138.3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48,462.99 | -49,629,057.7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528,711.13 | 126,157,768.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277,174.12 | 76,528,711.1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58,570.3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538,804.44 | 451,909.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997,374.77 | 451,909.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06,493.78 | 3,242,976.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810.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902,393.22 | 25,222,414.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969,697.26 | 28,465,390.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72,322.49 | -28,013,481.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748.02 | 28,836.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49.02 | 28,836.7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8,652.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8,652.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03.77 | 28,836.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288,204.00 | 3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288,204.00 | 3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75,342.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456,300.00 | 352,78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456,300.00 | 5,928,130.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831,904.00 | 24,071,869.5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54.56 | 5,888.4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859,423.18 | -3,906,886.8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76,569.59 | 28,383,456.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35,992.77 | 24,476,569.5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79,496,822.70 | -28,432,244.92 | 93,161,182.20 | -4,122,615,552.53 | 282,842,981.45 | 282,842,981.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1,232,774.00 | 1,679,496,822.70 | -28,432,244.92 | 93,161,182.20 | -4,122,615,552.53 | 282,842,981.45 | 282,842,981.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073,394.71 | 195,190.71 | 70,345.15 | 28,504,796.83 | 91,453,345.98 | -36,826.72 | 91,416,519.2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345.15 | 28,504,796.83 | 28,575,141.98 | -186,826.72 | 28,388,315.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073,394.71 | 195,190.71 | 62,878,204.00 | 150,000.00 | 63,028,204.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 | 1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3,073,394.71 | 62,878,204.00 | 62,878,204.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670,690.82 | 2,670,690.82 | 2,670,690.82 | ||||||||||||
2.本期使用 | 2,670,690.82 | 2,670,690.82 | 2,670,690.8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742,570,217.41 | 195,190.71 | -28,361,899.77 | 93,161,182.20 | -4,094,110,755.70 | 374,296,327.43 | -36,826.72 | 374,259,500.7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79,496,822.70 | -28,478,197.02 | 93,161,182.20 | -4,139,001,351.80 | 266,411,230.08 | 266,411,230.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 |
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1,232,774.00 | 1,679,496,822.70 | -28,478,197.02 | 93,161,182.20 | -4,139,001,351.80 | 266,411,230.08 | 266,411,230.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952.10 | 16,385,799.27 | 16,431,751.37 | 16,431,751.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952.10 | 16,385,799.27 | 16,431,751.37 | 16,431,751.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 |
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687,836.14 | 2,687,836.14 | 2,687,836.14 | ||||||||||||
2.本期使用 | 2,687,836.14 | 2,687,836.14 | 2,687,836.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79,496,822.70 | -28,432,244.92 | 93,161,182.20 | -4,122,615,552.53 | 282,842,981.45 | 282,842,981.4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89,222,711.34 | 156,972,126.45 | -3,829,209,982.67 | 678,217,629.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1,232,774.00 | 1,689,222,711.34 | 156,972,126.45 | -3,829,209,982.67 | 678,217,629.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878,204.00 | -15,117,001.54 | 47,761,202.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17,001.54 | -15,117,001.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878,204.00 | 62,878,204.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62,878,204.00 | 62,878,204.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752,100,915.34 | 156,972,126.45 | -3,844,326,984.21 | 725,978,831.5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89,222,711.34 | 156,972,126.45 | -3,809,917,919.24 | 697,509,692.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61,232,774.00 | 1,689,222,711.34 | 156,972,126.45 | -3,809,917,919.24 | 697,509,692.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292,063.43 | -19,292,063.43 | ||||||||||
(一)综 | -19,292,063.43 | -19,292,063.43 |
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61,232,774.00 | 1,689,222,711.34 | 156,972,126.45 | -3,829,209,982.67 | 678,217,629.1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2月18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01739的营业执照。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08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自2016年8月19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4519。
本公司2020年初累计发行股本总计165,288.04万股,注册资本为165,288.04万元;公司于2020年度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实施破产重整,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2020年12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165,288.0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6.1股的比例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835.24万股股票。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65,288.04万股增加至266,123.28万股。
公司所属行业为供应链管理行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266,123.28万股,注册资本为266,123.28万元,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
(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是公司董事会,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附注五”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本财务报告所载各报告期的财务信息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该营业周期作为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中国境内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境外子公司合冠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计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 |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 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3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3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 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减值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 | 供应链服务业务(%) | 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
1年以内(含1年) | 1 | 5 |
1-2年(含2年) | 5 | 8 |
2-3年(含3年) | 10 | 10 |
3-4年(含4年) | 30 | 30 |
4-5年(含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比例 |
账龄分析组合 | 项目性质 | 注1: |
无风险组合 | 0% | |
合并范围内组合 | 0% |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 | 供应链服务业务(%) | 新能源及环保业务(%) |
1年以内(含1年) | 1 | 5 |
1-2年(含2年) | 5 | 8 |
2-3年(含3年) | 10 | 10 |
3-4年(含4年) | 30 | 30 |
4-5年(含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③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承兑人为其他企业的票据,公司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详见“11、金融工具”。
13、其他应收款
详见“11、金融工具”。
14、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的减值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供应链服务业务:按个别认定法。
环保新能源业务:加权平均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6)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7)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7、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附注五、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8、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50 | 0-5.00% | 1.90-33.33%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5.00% | 9.5-20.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1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1、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本附注“五、18、固定资产”有关折旧政策,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比照本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22、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具体如下:
1)专利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
2)商标权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10年摊销;
3)非专利技术法律有规定的从法律,合同有规定的从合同,两者都没有规定的按5年摊销;
4)土地使用权按购置使用年限的规定摊销。
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下述程序进行判断:
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上述程序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5)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根据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该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扣除建设期)孰低确认。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 |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0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房屋建筑物 | 30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炉排炉工艺配套设备 | 30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 | 10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运输设备 | 5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 | 合同权利及实际使用年限孰低 |
软件 | 5 | 合同或法律规定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材料费、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等。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影响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详见本附注“七、22、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8、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具体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收入、贸易执行收入、垃圾处置收入及发电收入、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服务收入。
1)综合物流服务收入
综合物流服务已经提供或服务进度能够可靠的确认,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2)贸易执行收入
已将贸易执行标的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执行对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执行标的实施控制,与贸易执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确认贸易执行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执行对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贸易执行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垃圾处置收入
生活垃圾由市政局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地衡自动称重,每日末由专员统计过磅单分日汇总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月度终止后将汇总的垃圾供应量计量报表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复核后交由市政局核对该月每日实际垃圾供应量,确认无误后经由市政局盖章确认,财务部根据该盖章确认的垃圾供应量汇总表确认应收取的垃圾处置收入。
4)发电收入本公司的发电收入为垃圾发电收入。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生产部统计员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电力公司确认的数据,并核对生产统计表数据无误后,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服务收入PPP项目合同,是指本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政府方控制或管制本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本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通常包括提供建造服务且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于建设阶段,在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基础上,确认建造服务的收入。建造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混合模式下,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29、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有明确规定款项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预计将形成相关的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未规定使用用途,并且该款项预计使用方向为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除公司将其用途指定为与资产相关外,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2 )确认时点
收到政府相关补助时,将其确认为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2、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A、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B、单独租赁的识别
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C、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D、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冠”) | 25% |
苏州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合冠”) | 20% |
UNI-TOPS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合冠香港”) | 16.50% |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 | 25% |
GREAT RICHY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鼎富集团”) | |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 | 25% |
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富乔”) | 20% |
高平市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平富乔”) | 20% |
阿鲁科尔沁旗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旗富乔”) | 20% |
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乔环保”) | 20% |
深圳飞马大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宗科技”) | 15% |
四川飞马鼎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鼎新”) | 20% |
青岛合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合冠”) | 20% |
北京飞马希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飞马希望”) | 20% |
海南飞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飞马”) | 20% |
2、税收优惠
(1)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同富乔享受该优惠政策,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污泥干化一期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污泥干化二期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2)根据财税【2021】30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大宗科技享受该优惠政策。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2023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合冠、原平富乔、高平富乔、阿旗富乔、富乔环保、飞马鼎新、青岛合冠、北京飞马希望、海南飞马享受该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
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大同富乔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3,574.65 | 222,916.80 |
银行存款 | 18,907,957.03 | 47,520,053.93 |
其他货币资金 | 86,550,456.88 | 29,130,551.95 |
合计 | 105,621,988.56 | 76,873,522.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03,756.04 | 2,303,756.04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公司重整管理人管理的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存款8,614.11万元以及保证金等40.89万元。其中管理人账户系专门用于公司破产重整的银行账户。
注2: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28,748,465.88元,增长37.40%,主要系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以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剩余抵债股票进行处置增加期末货币资金等综合影响所致。
2、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6,997,578.93 | 218,455,091.10 |
1至2年 | 81,569,681.10 | 63,298,851.21 |
2至3年 | 1,470,950.00 | |
3年以上 | 188,137.50 | 188,137.50 |
5年以上 | 188,137.50 | 188,137.50 |
合计 | 290,226,347.53 | 281,942,079.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55,547.49 | 2.64% | 1,056,098.47 | 13.80% | 6,599,449.02 | 188,137.50 | 0.07% | 188,137.5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2,570,800.04 | 97.36% | 16,355,522.21 | 5.79% | 266,215,277.83 | 281,753,942.31 | 99.93% | 15,767,833.99 | 5.60% | 265,986,108.3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2,570,800.04 | 97.36% | 16,355,522.21 | 5.79% | 266,215,277.83 | 281,753,942.31 | 99.93% | 15,767,833.99 | 5.60% | 265,986,108.32 |
合计 | 290,226,347.53 | 100.00% | 17,411,620.68 | 6.00% | 272,814,726.85 | 281,942,079.81 | 100.00% | 15,955,971.49 | 5.66% | 265,986,108.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88,137.50 | 188,137.50 | 188,137.50 | 188,13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7,467,409.99 | 867,960.97 | 11.62%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88,137.50 | 188,137.50 | 7,655,547.49 | 1,056,098.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82,570,800.04 | 16,355,522.21 | 5.79% |
其中:1年以内 | 201,610,782.94 | 9,849,301.84 | 4.89% |
1至2年 | 79,489,067.10 | 6,359,125.37 | 8.00% |
2至3年 | 1,470,950.00 | 147,095.00 | 10.00% |
合计 | 282,570,800.04 | 16,355,522.2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88,137.50 | 867,960.97 | 1,056,098.47 | |||
组合计提 | 15,767,833.99 | 587,688.22 | 16,355,522.21 | |||
合计 | 15,955,971.49 | 1,455,649.19 | 17,411,620.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80,678,468.18 | 180,678,468.18 | 62.25% | 11,412,801.90 | |
第二名 | 86,600,373.10 | 86,600,373.10 | 29.84% | 4,333,574.77 | |
第三名 | 7,467,409.99 | 7,467,409.99 | 2.57% | 867,960.97 | |
第四名 | 4,816,311.66 | 4,816,311.66 | 1.66% | 243,052.99 | |
第五名 | 4,446,225.40 | 4,446,225.40 | 1.53% | 44,462.25 | |
合计 | 284,008,788.33 | 284,008,788.33 | 97.85% | 16,901,852.88 |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432,862.75 | 5,962,957.32 |
合计 | 9,432,862.75 | 5,962,957.32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87,977,078.27 | 187,527,957.17 |
员工借款 | 571,624.00 | 51,443.00 |
业务代垫款 | 8,506,874.57 | 4,357,235.91 |
单位往来款 | 4,037,920.56 | 4,084,114.70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526,130.56 | 815,521.52 |
应收运维服务费用 | 466,702.87 | |
其他 | 159,865.15 | 18,345.94 |
合计 | 202,246,195.98 | 196,854,618.2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713,412.20 | 5,150,737.90 |
1至2年 | 940,416.54 | 843,368.96 |
2至3年 | 787,368.96 | 128,552.17 |
3年以上 | 190,804,998.28 | 190,731,959.21 |
3至4年 | 73,039.07 | 3,000,000.00 |
4至5年 | 3,000,000.00 | 5,000.00 |
5年以上 | 187,731,959.21 | 187,726,959.21 |
合计 | 202,246,195.98 | 196,854,618.2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1,894,124.56 | 94.88% | 191,894,124.56 | 100.00% | 190,001,000.00 | 96.52% | 190,001,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52,071.42 | 5.12% | 919,208.67 | 8.88% | 9,432,862.75 | 6,853,618.24 | 3.48% | 890,660.92 | 13.00% | 5,962,957.32 |
其中: | ||||||||||
其中:账龄分析组合 | 9,825,940.86 | 4.86% | 919,208.67 | 9.35% | 8,906,732.19 | 6,038,096.72 | 3.07% | 890,660.92 | 14.75% | 5,147,435.80 |
无风险组合 | 526,130.56 | 0.26% | 526,130.56 | 815,521.52 | 0.41% | 815,521.52 | ||||
合计 | 202,246,195.98 | 100.00% | 192,813,333.23 | 95.34% | 9,432,862.75 | 196,854,618.24 | 100.00% | 190,891,660.92 | 96.97% | 5,962,957.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二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三 | 1,893,124.56 | 1,893,124.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个人一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0,001,000.00 | 190,001,000.00 | 191,894,124.56 | 191,894,124.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分析组合 | 6,038,096.72 | 890,660.92 | 14.75% |
无风险组合 | 815,521.52 | ||
合计 | 6,853,618.24 | 890,660.9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0,341.41 | 51,860.30 | 190,519,459.21 | 190,891,660.92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77,526.05 | -50,478.30 | 1,894,624.56 | 1,921,672.31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97,867.46 | 1,382.00 | 192,414,083.77 | 192,813,333.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90,001,000.00 | 1,893,124.56 | 191,894,124.56 | |||
组合计提 | 890,660.92 | 28,547.75 | 919,208.67 | |||
合计 | 190,891,660.92 | 1,921,672.31 | 192,813,333.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押金 | 187,000,000.00 | 5年以上 | 92.46% | 187,000,000.00 |
第二名 | 业务代垫款 | 5,240,003.37 | 1年以内 | 2.59% | 52,400.03 |
第三名 | 单位往来款 | 3,000,000.00 | 4-5年 | 1.48% | 3,000,000.00 |
第四名 | 业务代垫款及往来款 | 1,893,124.56 | 3年以内 | 0.94% | 1,893,124.56 |
第五名 | 业务代垫款 | 1,457,959.07 | 1年以内 | 0.72% | 14,579.59 |
合计 | 198,591,087.00 | 98.19% | 191,960,104.1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4、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6,404.53 | 48.34% | 20,898,059.13 | 99.74% |
1至2年 | 499,061.46 | 47.64% | 50,588.69 | 0.24% |
2至3年 | 40,358.35 | 3.85% | 3,035.39 | 0.01% |
3年以上 | 1,762.74 | 0.17% | 1,762.74 | 0.01% |
合计 | 1,047,587.08 | 20,953,445.9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注: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643,775.67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1.45%。其他说明: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852,031.03 | 12,852,031.03 | 21,674,943.77 | 21,674,943.77 | ||
库存商品 | 897,566.35 | 897,566.35 | ||||
合计 | 12,852,031.03 | 12,852,031.03 | 22,572,510.12 | 22,572,510.1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6、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1,707,435.84 | 30,024,445.01 |
合计 | 31,707,435.84 | 30,024,445.01 |
其他说明: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61,950.40 | 677,685.3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61,950.40 | 677,685.37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9,826.47 | 7,339,643.93 | 1,508,296.13 | 9,057,766.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8,832.58 | 401,648.17 | 219,129.49 | 1,929,610.24 |
(1)购置 | 401,648.17 | 219,129.49 | 620,777.66 | |
(2)在建工 | 1,308,832.58 | 1,308,832.58 |
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00.00 | 525,186.56 | 129,973.62 | 660,360.18 |
(1)处置或报废 | 5,200.00 | 525,186.56 | 129,973.62 | 660,360.18 |
4.期末余额 | 1,513,459.05 | 7,216,105.54 | 1,597,452.00 | 10,327,016.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9,826.47 | 6,851,396.11 | 1,318,858.58 | 8,380,081.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14.49 | 99,094.96 | 103,777.72 | 212,587.17 |
(1)计提 | 9,714.49 | 99,094.96 | 103,777.72 | 212,587.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00.00 | 498,927.23 | 123,474.91 | 627,602.14 |
(1)处置或报废 | 5,200.00 | 498,927.23 | 123,474.91 | 627,602.14 |
4.期末余额 | 214,340.96 | 6,451,563.84 | 1,299,161.39 | 7,965,066.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9,118.09 | 764,541.70 | 298,290.61 | 2,361,950.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8,247.82 | 189,437.55 | 677,685.3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9、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3,176,397.22 | 21,799,988.01 |
合计 | 33,176,397.22 | 21,799,988.0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垃圾发电项目 | 31,497,387.79 | 31,497,387.79 | 21,696,214.43 | 21,696,214.43 | ||
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优化项目 | 141,509.43 | 141,509.43 | ||||
锅炉除尘保温项目 | 1,537,500.00 | 1,537,500.00 | ||||
供热项目 | 103,773.58 | 103,773.58 | ||||
合计 | 33,176,397.22 | 33,176,397.22 | 21,799,988.01 | 21,799,988.0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垃圾发电项目 | 917,110,000.00 | 21,696,214.43 | 9,801,173.36 | 31,497,387.79 | 3.43% | 3.43% | 其他 | |||||
合计 | 917,110,000.00 | 21,696,214.43 | 9,801,173.36 | 31,497,387.7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0、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34,610.55 | 1,934,610.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8,330.20 | 778,330.20 |
(1)租入 | 778,330.20 | 778,330.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712,940.75 | 2,712,940.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12,037.27 | 629,52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7,327.64 | 717,327.64 |
(1)计提 | 717,327.64 | 717,327.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29,364.91 | 1,829,364.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3,575.84 | 883,575.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2,573.28 | 822,573.2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1、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BOT特许经营权 | 在建PPP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34,081.51 | 754,701,189.59 | 766,135,271.10 | ||||
(1)购置 | 20,341,784.95 | 20,341,784.95 | |||||
(2)内部研发 | 20,341,784.95 | 20,341,784.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PPP项目转入 | 20,341,784.95 | -20,341,784.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6,917.06 | 896,917.06 | |||||
(1)处置 | 896,917.06 | 896,917.06 | |||||
4.期末余额 | 11,434,081.51 | 774,146,057.48 | 785,580,138.99 | ||||
二、累计摊 |
销 | |||||||
1.期初余额 | 11,288,828.24 | 344,387,845.09 | 355,676,673.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536.47 | 34,923,609.02 | 35,005,145.49 | ||||
(1)计提 | 81,536.47 | 34,923,609.02 | 35,005,145.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6,917.06 | 896,917.06 | |||||
(1)处置 | 896,917.06 | 896,917.06 | |||||
4.期末余额 | 11,370,364.71 | 378,414,537.05 | 389,784,901.7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3,716.80 | 395,731,520.43 | 395,795,237.2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5,253.27 | 410,313,344.50 | 410,458,597.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31,442,249.66 | |
合计 | 131,442,249.66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 | 439,966,644.79 | 439,966,644.79 | ||||
上海合冠及大宗科技购买青岛合冠形成的商誉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439,966,644.79 | 1,000.00 | 439,967,644.79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 | 37,407,261.01 | 37,407,261.01 | ||||
合计 | 37,407,261.01 | 37,407,261.0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包含商誉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公司本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确定的资产组范围主要以长期资产为主,包括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的资产组所形成的资产组组合 | 环保新能源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商誉减值测试说明:
①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情况公司商誉主要系子公司骏马环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在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合并商誉,公司期末商誉系收购从事环保新能源的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2019年度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意见,即:“按照准则要求,资产组一般以长期资产为主,不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溢余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与负债,除非不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便难以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本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确定的资产组范围主要以长期资产为主,包括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的资产组所形成的资产组组合,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资产组为大同富乔的固定资产
129.91万元、无形资产39,573.1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5,113.51万元以及在建工程167.90万元构成的资产组。
②商誉减值测试
A、商誉减值迹象2020年度,受公司因重整偿债等原因的影响,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等受到一定的影响,致使项目达到预计产能的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延后,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根据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结果,于2020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3,740.7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2024年度,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于2023年5月实现全面投产,大同富乔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到1,700吨/日,污泥干化处理量400吨/日,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整体经营规模以及获利能力。与2023年度相比,该项业务的行业状况、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因此,公司分析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未出现进一步的减值迹象。
B、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为客观反映商誉的期末价值,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本期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股权形成的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国际资评报字【2025】第 0048号)。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说明如下:
a、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1 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相关规定,商誉属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因此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需要通过估算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已确信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任意一项金额已超过评估对象账面价值时,可以以该金额为依据确定评估结论。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可以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去确定可收回金额,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往年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一致。b、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通常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包含商誉资产组所在企业在现有管理、运营模式下,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剩余寿命年限内可以预计产生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估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思路。
选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估算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以商誉所在资产组预测的资产组息税折旧摊销前现金流为基础,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
b.1、资产组息税折旧摊销前现金流的计算
税前现金净流量=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利息费用-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
b.2.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基本公式为:
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税前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预测期;
b.2.1、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2007年12月28日,大同市人民政府授权大同市市政公用局与大同富乔签订了《大同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协议书规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本项目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至第30年最后一天为止,特许经营期30年,2009年11月正式投产,至2039年10月止。公司管理层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BOT 协议进行预测,确定本次明确的预测期为 15.83 年,即 2025 年-2039 年 10 月二期项目到达移交时限为止。
b.2.2、第 i 年的税前现金流 Ri 的确定
Ri=税前利润 i+折旧和摊销 i-营运资金增加 i-资本性支出 i
b.2.3、折现率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1)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 WACC ),公式如下: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We: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Wd: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Rd:付息负债资本成本;2)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如下:
Re=Rf+β*MRP+Rs式中:
Re:股权收益率;Rf:无风险收益率;β:企业风险系数;MRP:市场风险溢价;Rs: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C、商誉减值测试结论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国际资评报字【2025】第 0048号)。依据评估结果,本次以收益现值法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详细预测期为
15.83年,详细预测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费用及增长率等关键假设均以各资产组历史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规划为基础进行预测,预测期的预测数据已经公司管理层批准。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分摊并购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4,984.47万元,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85,240.41万元,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为90,800.00万元。评估结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 | 申报的不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 测试日100%商誉价值 | 测试前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 | 可回收价值评估值 |
大同富乔业务资产组 | 44,984.47 | 40,255.94 | 85,240.41 | 90,800.00 |
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估结果,公司编制了《大同富乔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骏马环保购买鼎富集团及大同富乔形成的商誉于本期无需补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 |
定依据 | |||||||
包含商誉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资产组 | 852,404,092.66 | 908,000,000.00 | 0.00 | 2025年-2029年 | 营业收入增长率-18.35%、10.03%、0.21%、7.31%、4.05% | 营业收入增长率2030年0.83%、2031年1.52%、2032年至2035年0%、2036年-5.46%、2037年-2038年0%、2039年-11.2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费用及增长率等关键假设均以各资产组历史经营业绩、未来经营规划及预测期关键参数为基础进行预测 |
合计 | 852,404,092.66 | 908,000,000.00 | 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财产综合保险+转让承包土地使用费 | 42,200.72 | 28,133.28 | 14,067.44 | ||
装修费及基础设施改造 | 41,412,976.25 | 23,125,784.78 | 13,133,041.22 | 51,405,719.81 | |
合计 | 41,455,176.97 | 23,125,784.78 | 13,161,174.50 | 51,419,787.25 |
其他说明: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543,948.60 | 5,635,987.16 | 19,777,375.54 | 4,944,343.89 |
可抵扣亏损 | 151,982,381.55 | 37,995,595.39 | 224,705,262.74 | 56,176,315.68 |
租赁负债 | 845,895.96 | 196,629.42 | 829,106.52 | 207,276.63 |
合计 | 175,372,226.11 | 43,828,211.97 | 245,311,744.80 | 61,327,936.2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782,256.88 | 445,564.22 | 2,171,112.92 | 542,778.23 |
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 8,088,055.21 | 2,022,013.81 | 8,007,240.25 | 2,001,810.07 |
使用权资产 | 845,895.96 | 203,843.62 | 792,574.88 | 198,143.72 |
合计 | 10,716,208.05 | 2,671,421.65 | 10,970,928.05 | 2,742,732.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6,629.42 | 43,631,582.55 | 198,143.72 | 61,129,792.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629.42 | 2,474,792.23 | 198,143.72 | 2,544,588.3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948,234,611.66 | 1,960,232,577.96 |
可抵扣亏损 | 1,537,104,564.60 | 1,746,086,588.32 |
合计 | 3,485,339,176.26 | 3,706,319,166.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无限期 | 17,728,563.33 | 18,313,492.43 | |
2029年 | 15,128,818.28 | 2024年度未弥补亏损 | |
2028年 | 49,448,101.58 | 49,448,101.58 | 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 |
2027年 | 119,285,245.09 | 119,320,958.94 | 2022年度未弥补亏损 |
2026年 | 1,281,415,599.07 | 1,439,434,938.07 | 2021年度未弥补亏损 |
2025年 | 54,098,237.25 | 116,990,440.92 | 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 |
2024年 | 2,578,656.38 | 2019年度未弥补亏损 | |
合计 | 1,537,104,564.60 | 1,746,086,588.32 |
其他说明: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货款 | 12,774,549.92 | 12,774,549.92 | 9,507,407.22 | 9,507,407.22 | ||
非保留资产的股权投资 | 1,723,136,947.28 | 1,723,136,947.28 | 1,732,936,947.28 | 1,732,936,947.28 | ||
合计 | 1,735,911,497.20 | 1,723,136,947.28 | 12,774,549.92 | 1,742,444,354.50 | 1,732,936,947.28 | 9,507,407.22 |
其他说明:
注1:前期重整计划有关的非保留资产处置流拍的太初投资控股(苏州)有限公司股权于本期以1元对价完成转让。注2:2021年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管理人据此终止了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拍卖,公司将持有的该项股权期末账面价值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注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267,142.70元,增长34.36%,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新增预付长期资产款所致。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44,814.44 | 344,814.44 | 保证金 | 保证金受限 | 344,811.55 | 344,811.55 | 保证金 | 保证金受限 |
无形资产 | 501,237,699.15 | 205,973,719.16 | 抵押担保 | 售后租回业务抵押 | 500,600,133.21 | 222,570,546.30 | 抵押担保 | 售后租回业务抵押 |
应收账款 | 276,789,867.23 | 260,492,154.35 | 质押担保 | 银行借款及售后租回业务质押 | 276,133,927.45 | 260,428,265.54 | 质押担保 | 银行借款及售后租回业务质押 |
合计 | 778,372,380.82 | 466,810,687.95 | 777,078,872.21 | 483,343,623.39 |
其他说明:
17、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366,168.11 | 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900,000.00 | |
反向保理 | 5,405,000.00 | |
合计 | 28,671,168.11 | 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
国内信用证 | 37,891,467.50 | 39,000,000.00 |
合计 | 38,891,467.50 | 39,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19、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6,512,734.20 | 156,326,957.14 |
1-2年 | 116,764,492.91 | 15,794,459.01 |
2-3年 | 4,157,464.28 | 12,670,474.22 |
3年以上 | 11,160,793.52 | 9,178,193.57 |
合计 | 158,595,484.91 | 193,970,083.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111,028,234.53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2 | 3,725,825.3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14,754,059.83 |
其他说明: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124,680.28 | 533,597.09 |
其他应付款 | 254,636,634.86 | 265,404,050.53 |
合计 | 255,761,315.14 | 265,937,647.62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利息 | 1,096,562.48 | 530,651.88 |
短期借款利息 | 28,117.80 | 2,945.21 |
合计 | 1,124,680.28 | 533,597.0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231,995,542.27 | 237,464,931.51 |
单位往来款 | 16,762,745.98 | 20,419,819.62 |
破产费用 | 9,398.06 | 2,818,112.40 |
共益债务 | 190,000.00 | 190,000.00 |
预提费用 | 829,103.70 | 197,796.33 |
保证金及押金 | 4,197,699.59 | 2,703,113.04 |
业务代垫款 | 174,255.19 | 15,896.36 |
其他 | 477,890.07 | 1,594,381.27 |
合计 | 254,636,634.86 | 265,404,050.5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14,222,739.76 | 续借期内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13,396,245.70 | 偿付期内 |
合计 | 227,618,985.46 |
其他说明: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31,328.27 | 267,822.31 |
1-2年 | ||
2-3年 | 10,000.00 | |
3年以上 | 2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751,328.27 | 287,822.3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2、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96,963.89 | 35,604,283.33 | 37,312,713.52 | 3,188,53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6,414.78 | 3,122,340.66 | 3,111,142.14 | 37,613.30 |
三、辞退福利 | 594,240.75 | 594,240.75 | ||
合计 | 4,923,378.67 | 39,320,864.74 | 41,018,096.41 | 3,226,147.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191,787.08 | 30,940,242.67 | 32,098,330.01 | 3,033,699.74 |
2、职工福利费 | 632,954.90 | 1,953,457.65 | 2,485,922.74 | 100,489.81 |
3、社会保险费 | 16,265.13 | 1,527,666.23 | 1,522,558.56 | 21,372.8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674.96 | 1,298,322.87 | 1,292,103.22 | 20,894.61 |
工伤保险费 | 256.17 | 143,194.53 | 142,972.51 | 478.19 |
生育保险费 | 1,334.00 | 31,670.23 | 33,004.23 | |
其他保险费 | 54,478.60 | 54,478.60 | ||
4、住房公积金 | 7,689.00 | 996,375.37 | 995,211.37 | 8,853.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8,267.78 | 186,541.41 | 210,690.84 | 24,118.35 |
合计 | 4,896,963.89 | 35,604,283.33 | 37,312,713.52 | 3,188,533.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614.32 | 2,991,309.89 | 2,980,450.73 | 36,473.48 |
2、失业保险费 | 800.46 | 131,030.77 | 130,691.41 | 1,139.82 |
合计 | 26,414.78 | 3,122,340.66 | 3,111,142.14 | 37,613.30 |
其他说明:
注:1、期末无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 2、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项目期末余额主要系公司计提的尚未支付2024年12月工资,2024年12月工资已于次月份支付。
3、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了1,697,231.67元,下降34.47%,主要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认的年终奖较上期末减少所致。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36,095.09 | 2,264,069.20 |
企业所得税 | 5,402.72 | 5,368.96 |
个人所得税 | 363,360.21 | 219,076.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598.73 | 70,424.53 |
教育费附加 | 22,542.32 | 30,181.9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028.21 | 20,121.30 |
土地使用税 | 24,400.00 | 359,900.00 |
印花税 | 93,978.59 | 88,430.95 |
其他 | 1,575.16 | 1,575.16 |
合计 | 2,314,981.03 | 3,059,148.94 |
其他说明: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1,663,072.03 | 120,831,536.0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824,273.40 | 21,279,829.8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3,112.26 | 502,276.28 |
合计 | 255,020,457.69 | 142,613,642.14 |
其他说明: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销项税 | 121,949,498.89 | 125,060,833.45 |
合计 | 121,949,498.89 | 125,060,833.4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6、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20,831,536.01 | |
合计 | 120,831,536.0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 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骏马环保对本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形成的借款本息共计362,494,608.05元,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
注2:长期借款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了120,831,536.01元,下降100%,系本期将应于2025年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874,469.50 | 865,225.8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3,112.26 | -502,276.28 |
合计 | 341,357.24 | 362,949.53 |
其他说明: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11,694,042.65 | 134,518,316.05 |
合计 | 111,694,042.65 | 134,518,316.05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售后租回款 | 111,694,042.65 | 134,518,316.05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25,752,353.95 | 35,809,684.11 |
合计 | 111,694,042.65 | 134,518,316.05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6,146,250.00 | 31,674,484.44 | 对外提供担保预计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
合计 | 6,146,250.00 | 31,674,484.4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123,708.91 | 2,142,812.52 | 15,980,896.39 | 政府补助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32,472.52 | 31,063.98 | 1,408.54 | 售后租回 | |
合计 | 18,156,181.43 | 2,173,876.50 | 15,982,304.93 | --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7】97号文关于下达2017年山西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2017年8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入的大同市城镇污泥干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大同富乔污泥处置一期项目已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消防验收,通过备案;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损益;
注2: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于2018年12月已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的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补助金(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扩容项目)共计300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19】4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19】1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下半年大同市工业振兴贡献突出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19年4月合计收到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13万元;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同财建【2020】154号文关于下达中西部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同市财政局拨付资金558.57万元;根据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云财建【2020】28号文件及大同市财政局同财建【2020】13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新动能专项资金的通知,大同富乔2020年10月合计收到大同市云冈区财政局拨付资金447万元;大同富乔的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发电系统工程于2021年2月投入使用,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损益;
注3:根据《关于下达2023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同财建〔2023〕45号),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2023年4月收到城市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700.00万元。大同富乔发电二期扩容项目已于2023年5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结转计入。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61,232,774.00 | 2,661,232,774.00 |
其他说明: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45,246,697.06 | 1,645,246,697.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34,250,125.64 | 63,073,394.71 | 97,323,520.35 | |
合计 | 1,679,496,822.70 | 63,073,394.71 | 1,742,570,217.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剩余抵债股票进行处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关于处置自身权益工具的规定,公司将处置剩余抵债股票变现所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所致。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票无限售流通股(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票) | 195,190.71 | 195,190.71 | ||
合计 | 195,190.71 | 195,190.7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库存股增加系子公司骏马环保根据其《重整计划》的规定将已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从管理人账户划转至骏马环保账户,期末该等股票以划转日公允价值予以计量。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入留存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432,244.92 | 70,345.15 | 70,345.15 | -28,361,899.7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432,244.92 | 70,345.15 | 70,345.15 | -28,361,899.7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8,432,244.92 | 70,345.15 | 70,345.15 | -28,361,899.7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670,690.82 | 2,670,690.82 | ||
合计 | 2,670,690.82 | 2,670,690.8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加系子公司按财政部、应急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本期减少系子公司上述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支出。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3,161,182.20 | 93,161,182.20 | ||
合计 | 93,161,182.20 | 93,161,182.2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39,021,071.35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9,719.5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22,615,552.53 | -4,139,001,351.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504,796.83 | 16,385,799.2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94,110,755.70 | -4,122,615,552.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4,834,872.85 | 164,704,044.19 | 353,477,034.85 | 280,551,648.10 |
其他业务 | 4,300,950.08 | 2,157,422.80 | 186,844.52 | |
合计 | 239,135,822.93 | 164,704,044.19 | 355,634,457.65 | 280,738,492.6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环保新能源业务 | 供应链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垃圾发电 | 188,083,346.89 | 133,838,998.47 | 188,083,346.89 | 133,838,998.47 | ||
贸易执行服务 | 12,170,425.72 | 3,650,086.65 | 12,170,425.72 | 3,650,086.65 | ||
综合物流服务 | 14,239,315.29 | 7,484,808.78 | 14,239,315.29 | 7,484,808.78 |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20,341,784.95 | 19,730,150.29 | 20,341,784.95 | 19,730,150.29 | ||
其他 | 4,300,950.08 | 4,300,950.0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北地区 | 212,726,081.92 | 153,569,148.76 | 212,726,081.92 | 153,569,148.76 | ||
华东地区 | 18,553,627.41 | 10,467,604.00 | 18,553,627.41 | 10,467,604.00 | ||
华南地区 | 7,856,113.60 | 667,291.43 | 7,856,113.60 | 667,291.4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注: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16,498,634.72元,下降32.76%,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16,034,448.43元,下降41.33%,主要系子公司大同富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PPP项目”会计准则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所致;综合毛利率较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大同富乔二期项目(采用炉排炉工艺)完工运营、生产流程系统性优化以及技术升级改造后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营业成本,以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同比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7,753.16 | 741,013.63 |
教育费附加 | 380,465.65 | 317,577.27 |
房产税 | 631,591.54 | 631,591.54 |
土地使用税 | 583,878.01 | 555,411.34 |
车船使用税 | 10,080.00 | 10,080.00 |
印花税 | 264,902.99 | 91,838.1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3,643.75 | 211,718.20 |
合计 | 3,012,315.10 | 2,559,230.09 |
其他说明:
注: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53,085.01元,增长17.70%,主要系本期印花税涉税事项增加所致。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21,307,011.09 | 18,765,416.98 |
办公费 | 655,910.90 | 548,568.40 |
水电费 | 176,582.25 | 172,832.84 |
业务招待费 | 2,260,719.10 | 2,320,937.98 |
折旧费 | 200,773.65 | 268,951.96 |
汽车费用 | 521,559.67 | 475,893.39 |
无形资产摊销 | 1,686,338.67 | 1,748,271.03 |
租赁费 | 1,071,329.90 | 619,467.17 |
装修费摊销 | 179,422.50 | 172,722.48 |
差旅费 | 1,376,460.08 | 1,021,431.36 |
咨询顾问费 | 239,995.56 | 173,705.56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057,847.36 | 2,790,488.77 |
诉讼费 | 24,711.21 | 3,263.82 |
安全生产费计提 | 2,680,591.81 | 2,687,836.14 |
其他 | 1,910,783.97 | 1,175,811.36 |
合计 | 37,350,037.72 | 32,945,599.24 |
其他说明: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207,528.32 | |
折旧费 | 2,099.03 | |
办公费 | 5,050.00 | |
差旅费 | 108,593.82 | |
业务招待费 | 4,775.50 | |
车辆运行费 | 864.67 | |
其他 | 634.89 | |
合计 | 329,546.23 |
其他说明:
注: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29,546.23元,主要系本期公司供应链业务拓展,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41,288.26 | |
折旧摊销 | 8,769.84 | |
合计 | 2,050,058.10 |
其他说明:
注: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2,050,058.10元,下降100%,主要系前期的项目研发已完成,报告期内未研发支出所致。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092,619.01 | 29,023,709.81 |
减:利息收入 | -635,695.96 | -1,887,732.69 |
汇兑损失 | 180,940.04 | 58,881.21 |
减:汇兑收益 | -616,415.62 | -559,009.56 |
手续费 | 297,510.79 | 135,843.46 |
合计 | 31,318,958.26 | 26,771,692.23 |
其他说明:
注: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4,547,266.03元,增长16.99%,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期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626,410.09 | 12,095,414.07 |
其他 | 1,533,024.59 | 10,986.58 |
合计 | 15,159,434.68 | 12,106,400.65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114,339.62 | |
其他 | 3.10 | |
合计 | 3.10 | 114,339.62 |
其他说明:
注: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14,336.52元,下降约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收益相较上期减少所致。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55,649.19 | -4,056,098.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21,672.31 | 17,063.93 |
合计 | -3,377,321.50 | -4,039,034.94 |
其他说明: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 | 42,288.05 | 253,097.3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50.0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41,538.05 | 253,097.3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790.30 | 21,387.4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790.30 | 21,387.49 |
合计 | 35,497.75 | 231,709.86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补偿款 | 2,697,804.33 | ||
违约金收入 | 757,915.62 | 757,915.62 | |
已履行担保责任事项受偿净收益 | 11,226,675.97 | 11,226,675.97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19,381,984.44 | 19,381,984.44 | |
其他 | 733,803.26 | 277,410.65 | 733,803.26 |
合计 | 32,100,379.29 | 2,975,214.98 |
其他说明:
注: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29,125,164.31元,增长978.93%,主要是公司前期重整为子公司预留偿债资源涉及的担保事项,于本期内部分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公司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938.20万元,以及子公司的担保债权于报告期内获得受偿并确认营业外收入1,122.67万元所致。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5,750.69 | 5,750.69 | |
对外捐赠 | 581,498.18 | 526,460.00 | 581,498.18 |
其他 | 4,854.22 | 24,367.95 | 4,854.22 |
合计 | 592,103.09 | 550,827.95 |
其他说明:
50、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7.69 | 643.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428,413.86 | 5,020,745.15 |
合计 | 17,428,841.55 | 5,021,388.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5,746,811.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436,702.9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31,814.8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04,935.6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1,612.0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446,185.8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293,026.74 |
免税收入 | -5,972,206.57 |
其他 | 15,189,141.71 |
所得税费用 | 17,428,841.55 |
其他说明:
注: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2,407,453.23元,增长247.09%,主要系子公司前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4。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4,200,000.00 | |
押金、保证金等 | 2,047,732.78 | 2,108,424.00 |
政府补助 | 117,341.56 | 7,153,760.00 |
利息收入 | 635,693.07 | 1,887,730.87 |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 26,768.08 | 11,645.77 |
收到的补偿款 | 4,729,499.00 | |
贸易执行-代理贸易模式的现金流入 | 207,832,147.39 | |
其他 | 1,499,638.53 | 800,633.28 |
合计 | 212,159,321.41 | 20,891,692.9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付现支出 | 10,938,295.50 | 10,282,867.06 |
研发费用 | ||
押金、保证金等 | 4,761,775.64 | 283,489.35 |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 1,307,888.98 | 2,910,962.26 |
往来款及其他 | 6,769,150.80 | 2,718,909.81 |
银行手续费 | 249,667.23 | 137,068.20 |
贸易执行-代理贸易模式的现金流出 | 207,832,147.39 | |
合计 | 231,858,925.54 | 16,333,296.6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土地款 | 12,730,000.00 | |
合计 | 12,73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非金融机构借款 | 437,110,000.00 | 30,000,000.00 |
售后租回收款额 | 107,500,000.00 | |
已履行担保责任事项受偿 | 11,532,548.15 | |
重整计划剩余股票处置款 | 62,878,204.00 | |
合计 | 511,520,752.15 | 137,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租回付款额 | 31,337,160.00 | 15,994,290.00 |
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450,000,000.00 | |
使用权资产应付租赁款 | 882,060.08 | 744,244.19 |
其他 | 6,195,250.00 | 6,146,250.00 |
合计 | 488,414,470.08 | 22,884,784.1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 23,266,168.11 | 5,405,000.00 | 5,000,000.00 | 28,671,168.11 | |
其他应付款 | 237,464,931.51 | 437,110,000.00 | 8,117,597.06 | 450,696,986.30 | 231,995,542.27 | |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 533,597.09 | 12,394,503.79 | 11,803,420.60 | 1,124,680.28 | ||
长期借款 | 120,831,536.01 | 120,831,536.0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120,831,536.02 | 120,831,536.01 | 10,000,000.00 | 231,663,072.03 | ||
长期应付款 | 134,518,316.05 | 22,824,273.40 | 111,694,042.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 | 21,279,829.84 | 32,881,603.56 | 31,337,160.00 | 22,824,273.40 | ||
租赁负债 | 362,949.53 | 891,303.77 | 379,783.80 | 533,112.26 | 341,357.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502,276.28 | 533,112.26 | 502,276.28 | 533,112.26 | ||
预计负债 | 31,674,484.44 | 6,146,250.00 | 19,381,984.44 | 6,146,250.00 | ||
合计 | 672,999,456.77 | 460,376,168.11 | 181,054,656.45 | 515,865,876.98 | 163,570,906.11 | 634,993,498.2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317,970.11 | 16,385,799.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77,321.50 | 4,039,034.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 212,587.17 | 268,951.96 |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17,327.64 | 482,511.87 |
无形资产摊销 | 35,005,145.49 | 29,593,269.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161,174.50 | 8,418,760.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497.75 | -231,709.8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50.69 | 1,267.9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141,619.01 | 29,023,709.8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0 | -114,339.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498,209.93 | 4,229,137.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9,796.07 | 791,607.7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20,479.09 | 5,336,496.7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85,170.25 | -91,298,607.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367,821.06 | 26,649,343.40 |
其他 | -611,634.66 | -3,578,521.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358,002.74 | 29,996,711.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反向保理 | 5,405,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5,277,174.12 | 76,528,711.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6,528,711.13 | 126,157,768.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48,462.99 | -49,629,057.7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5,277,174.12 | 76,528,711.13 |
其中:库存现金 | 163,574.65 | 222,916.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907,957.03 | 51,674,565.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6,205,642.44 | 24,631,229.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277,174.12 | 76,528,711.13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注:反向保理的有关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中的反向保理金额为5,405,000.00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大同分行签订了反向保理等相关协议,供应商将对本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协议,本公司就应付供应商的发票金额获得了延期信贷,本公司在约定的付款日,向银行结清款项,并支付利息。
5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369,824.93 | ||
其中:美元 | 315,043.29 | 7.1884 | 2,264,657.19 |
欧元 | 13,465.97 | 7.5257 | 101,340.85 |
港币 | 4,096.41 | 0.9260 | 3,793.44 |
瑞士法郎 | 0.47 | 7.9977 | 3.76 |
加拿大币 | 5.88 | 5.0498 | 29.6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17,100.00 | 0.93 | 15,835.28 |
其中:港币 | 17,100.00 | 0.9260 | 15,835.28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6、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七、11“使用权资产”之说明。2)利息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54,416.08 |
计入财务费用的售后租回利息 | 10,057,330.16 |
计入无形资产的售后租回利息 |
合计
合计 | 10,111,746.24 |
3)租赁的简化处理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348,891.40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34,263.38 |
合计
合计 | 1,383,154.78 |
4)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882,060.08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1,383,154.78 |
售后租回付款额 | 31,337,160.00 |
合计 | 33,602,374.86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公司子公司以有关生产设备与金融机构达成售后租回融资安排,根据融资协议条款,该相关资产未转移给对方,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与管理权没有发生变化。该项安排实质为子公司抵押自有资产获取融资,公司判断该项安排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因此,公司未终止确认该相关资产,并将收到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账务处理。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41,288.26 | |
折旧与摊销 | 8,769.84 | |
合计 | 2,050,058.1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50,058.1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青岛合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07日 | 1,000.00 | 100.00% | 现金方式购买 | 2024年04月07日 | 取得控制 | 0.00 | 0.2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公司子公司上海合冠、大宗科技与淄博帝凌寒商贸有限公司、自然人马浩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上海合冠、大宗科技收购淄博帝凌寒商贸有限公司、自然人马浩合计持有的青岛合冠(原名称为青岛天烨和初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各方协商,最终确认青岛合冠整体作价为 1,000元。其中上海合冠收购淄博帝凌寒商贸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马浩合计持有的青岛合冠10%股权,交易价格为100.00元,大宗科技收购自然人马浩持有的青岛合冠 90%股权,交易价格为 900.00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青岛合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现金 | 1,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00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期收购青岛合冠100%的股权由于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均为零,未进行资产评估,购买日公司以青岛合冠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商誉。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合冠 | 5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物流业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合冠 | 8,000,000.00 | 苏州 | 苏州 | 物流业 | 100.00% | 设立 | |
合冠香港 | 200,000.00* | 香港 | 香港 | 一般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骏马环保 | 65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环保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鼎富集团 | 50,000.00*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大同富乔 | 123,560,000.00 | 大同 | 大同 | 环保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富乔环保 | 50,000,000.00 | 大同 | 大同 | 环保业 | 100.00% | 设立 | |
原平富乔 | 100,000,000.00 | 原平 | 原平 | 环保业 | 100.00% | 设立 | |
高平富乔 | 100,000,000.00 | 高平 | 高平 | 环保业 | 100.00% | 设立 | |
阿旗富乔 | 20,000,000.00 | 阿鲁科尔沁旗 | 阿鲁科尔沁旗 | 环保业 | 100.00% | 设立 | |
大宗科技 | 5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物联网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飞马鼎新 | 2,000,000.00 | 成都 | 成都 | 企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青岛合冠 | 5,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飞马希望 | 1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 | 70.00% | 设立 | |
海南飞马 | 5,000,000.00 | 海南 | 海南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90.00% | 10.00% | 设立 |
注:*合冠香港注册资本为200,000港币,鼎富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美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526,130.56元。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123,708.91 | 2,142,812.52 | 15,980,896.39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补贴 | 11,362,595.62 | 9,937,577.72 |
中西部重点领域补短板资金-二期项目 | 1,518,570.00 | 1,518,570.00 |
污泥改造项目 | 200,000.04 | 200,000.04 |
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奖补资金 | 424,242.48 | 282,828.32 |
稳岗补贴、留工补助 | 117,341.56 | 156,437.99 |
其他政府补助 | 3,660.39 | |
合计 | 13,626,410.09 | 12,095,414.07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
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股份制银行,银行信用良好,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284,008,788.33元,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7.86%,主要是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信用良好,也无坏账发生;除前五名客户外,公司其他客户均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公司将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将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将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
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260,334,240.14元、应付售后租回余额为134,518,316.05元、控股股东借款余额2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非金融机构借款余额17,110,000.00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 外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264,657.19 | 105,167.74 | 2,369,824.93 | 2,252,345.70 | 105,867.27 | 2,358,212.97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 ||||||
持有代售资产 | ||||||
合计 | 2,264,657.19 | 105,167.74 | 2,369,824.93 | 2,252,345.70 | 105,867.27 | 2,358,212.97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其他应付款 | 15,835.28 | 15,835.28 | 15,385.73 | 15,385.73 | ||
应付利息 | ||||||
合计 | 15,835.28 | 15,835.28 | 15,385.73 | 15,385.73 |
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6.79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6.76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省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17000万元 | 29.90% | 29.9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永好。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 |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法人之控制企业 |
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法人之控制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之第二大股东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供应链业务材料采购 | 119,284,977.45 | 999,5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提供服务 | 35,091.0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回避表决),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
按照商业化原则与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注1) | 400,000,000.00 | 2017年04月14日 | 2019年04月13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 2017年4月14日,本公司取得绵阳市商业银行共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飞马投资、东莞飞马、黄壮勉、洪琰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1月10日,重新签订综合授信合同;2018年9月,追加飞马投资所持有的东莞飞马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2018年6月26日,追加骏马环保与鼎富集团所持有的大同富乔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截至本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经上述债权人申报管理人确认该笔授信余额为36,249.46万元。(注: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骏马环保重整计划》”),该笔授信余额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44,000.23 | 3,798,0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1)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
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回避表决),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此项交易已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网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新网银行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30万元。
3)与宁圣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事项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合冠与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圣农业”)签订了《额度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在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根据上海合冠实际经营需要,宁圣农业向其提供可重复周转使用的最高额度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借款利息按年利率8%执行。上海合冠在2024年1月12日、2月6日向宁圣农业借款2,500万元、2,200万元,并已于2024年2月8日前全部归还了上述借款。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宁圣农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方之一,宁圣农业的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由此宁圣农业成为公司关联方。宁圣农业成为公司关联方后,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拟与宁圣农业关联方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关联交易。除上述交易事项外,本报告期公司未与宁圣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其他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35,183.61 | |
其他应付款 |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14,222,739.76 | 207,303,835.62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其他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设备采购合同合计约人民币20,706.18万元,尚未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1,977.75万元。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公司重整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情况
公司重整申请于2020年9月16日经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21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并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尚在诉讼的债权等予以暂缓确认,待相关诉讼程序完成再予以确认,同时存在部分债权人未进行债权申报。
重整计划已充分考虑暂缓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偿债需求,并已按债权人申报数和未申报债权账面数预留足够的偿债股份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如最终实际偿付的股份数量小于预留的股份的,根据重整计划有关偿债资金和抵债股票的提存及处理的规定,即因诉讼未决,条件未成就或其他原因导致债权暂缓确认的,以最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并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受偿方案受偿,以及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的权利;截止2024年12月31日,鉴于自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算已满三年,重整计划分配的货币资金和抵债股票后仍有剩余,根据重整计划该等剩余的偿债资金和偿债股票将不再进行追加分配,偿债资金将划转至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抵债股票由公司根据其股东大会生效决议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归属公司所有。
(2)预计负债
2016年6月15日,子公司为金融租赁机构综合授信期内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担保。2018年9月22日,子公司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子公司客户暂停支付子公司应收款项,冻结期间的应收账款由客户财务负责保管。经子公司与金融租赁机构协商,于2020年10月14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租赁机构签订了《协议书》,对应偿还金额进行了协商减免,并由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余额为614.63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额度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申请最高额度(敞口)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融资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回避表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网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黄筱赟回避表决),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化原则与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范太克”,下同)开展原材料采购、提供综合服务等日常经营业务,预计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赵淑娴女士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范太克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范太克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确定了供应链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两个报告分部。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资源的投入情况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供应链分部 | 新能源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6,409,741.01 | 212,726,081.92 | 239,135,822.93 | |
对外交易成本 | 11,134,895.43 | 153,569,148.76 | 164,704,044.1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销售费用 | 329,546.23 | 329,546.23 | ||
管理费用 | 22,168,078.74 | 15,181,958.98 | 37,350,037.7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997,221.02 | 24,045,587.58 | 32,042,808.60 | |
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 1.00 | 195,192.81 | -195,190.71 | 3.10 |
信用减值损失 | -933,322.01 | -2,443,999.49 | -3,377,321.50 | |
资产减值损失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178,378.66 | 47,917,856.14 | 49,096,234.80 |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13,083,676.73 | 59,025,679.10 | -195,190.71 | 45,746,811.66 |
所得税费用 | 1,241,064.13 | 16,187,777.42 | 17,428,841.55 | |
净利润(净亏损) | -14,324,740.86 | 42,837,901.68 | -195,190.71 | 28,317,970.11 |
资产总额 | 1,315,759,159.94 | 1,281,386,727.84 | -1,221,065,791.48 | 1,376,080,096.30 |
负债总额 | 473,703,130.06 | 937,470,947.99 | -409,353,482.46 | 1,001,820,595.59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 | -996,777.77 | -4,810,362.92 | -5,807,140.6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额度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申请最高额度(敞口)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更好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867.7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71.7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收到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增持金额为1,007.79万元,其中:董事长赵力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增持金额为306.00万元;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增持金额为301.6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朝晖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金额为300.14万元;副总经理李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2.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50.01万元;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2.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50.04万元。
4、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进展
(1)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进展情况
为更好满足大同市日益增长的城市供热需求,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助力构建大同市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公司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拟以自营或合作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推进与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热电联产,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与项目联产运营效率,促进“双碳”目标达成,实现节能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大同市居民供热项目为大同市2024年重点民生项目之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大同富乔快速完成了项目各项工作,项目于2024年12月实现投产。
(2)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随着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投产运营产生炉渣固废物增加,为更充分利用资源、满足产能需求以及提升项目效益,大同富乔拟对原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和产业链竞争力,推进城乡固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实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炉渣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
(3)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进展情况
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公司前期留存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原平富乔,项目总设计规模为建设2*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置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蒸汽供应管网系统等设施。本项目将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计划投资约4亿元,项目投产后年产值约20,73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已开工建设,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进展
(1)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债股票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 03 破 568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飞马国际重整计划》之规定,已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后不再进行追加分配,将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生效决议进行处置,处置所得归属公司。本报告期内,自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算已满三年,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债股票8,000万余股。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置重整计划已提存剩余偿债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届时处置公司重整计划已提存剩余抵债股票,处置所得归属公司。
(2)剩余抵债股票拟处置情况
鉴于自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算已满三年,公司股东大会亦已批准授权管理层处置公司重整计划已提存剩余抵债股票,公司向深圳中院及管理人申请将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80,735,226股(数量为深圳中院最终确定数据,下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处置并将处置变现实际归集至管理人账户的金额划转至公司账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清偿骏马环保前期重整留债债务。公司前期重整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以及于2025年1月23日10时至2025年1月24日10时止两次在京东拍卖平台(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上对公司前期重整已提存的剩余抵债股票合计80,735,226股进行公开拍卖。最终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成交价(元) |
1 | 307984408 | 【第2次拍卖】登记在飞马国际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26,900,000股飞马国际股票(一) | 50,141,600.00 |
2 | 307878409 | 【第1次拍卖】登记在飞马国际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26,900,000股飞马国际股票(二) | 67,968,760.00 |
3 | 307878475 | 【第1次拍卖】登记在飞马国际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26,935,226股飞马国际股票 | 66,923,475.87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三个标的买受人均已完成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本次股票拍卖合计 80,735,226 股已全部完成过户,本次股票拍卖处置完毕。
(3)骏马环保前期重整留债的清偿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绵阳市商业银行取得综合授信40,000万元,经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截至2020年9月16日(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该笔授信余额(债权金额)为36,249.46万元。由于骏马环保为公司该笔授信提供质押担保,且骏马环保亦已于2020年9月16日被深圳中院裁定进行协同重整,该笔授信债权被留债于骏马环保。根据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的《骏马环保重整计划》,该笔授信余额由骏马环保自《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5年内清偿完毕(前二年不偿还本金,自第三年开始每年12月15日前偿还本金金额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偿完毕),延期清偿期间的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重整计划批准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 LPR 的年利率确定,由骏马环保按季付息。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骏马环保已完成了第一笔、第二笔本金的清偿并支付期间利息,剩余尚未到期清偿的第三笔本金约12,083.15万元,骏马环保将按《骏马环保重整计划》的约定在2025年12月15日前进行清偿。
6、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11月执行完毕《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并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重整投资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增鼎公司”或“重整投资人”)对公司2022至2024年度的业绩目标进行了承诺,并约定了未完成业绩目标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业绩补偿责任。
(1)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新增鼎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对公司2022-2024年业绩承诺如下:
重整投资人承诺2022年、2023年、2024 年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 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 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飞马国际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
2)业绩补偿方式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2022年至2024年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 亿元,如未到前述业绩目标,则不足部分由新增鼎公司在公司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
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净利润承诺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金额。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351,718.06 元、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85,799.27元、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04,796.83元,即2022-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133,242,314.16元,未达到业绩承诺的5.7 亿元目标,触发业绩差额补足义务。
经公司与新增鼎公司确认,新增鼎公司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应向公司补足业绩承诺差额(业绩承诺补偿款)为436,757,685.84元。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600,045.94 | 0.00 |
合计 | 5,600,045.94 | 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00,045.94 | 1.93% | 56,000.46 | 1.00% | 5,544,045.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5,600,045.94 | 1.93% | 56,000.46 | 1.00% | 5,544,045.48 | |||||
合计 | 5,600,045.94 | 1.93% | 56,000.46 | 1.00% | 5,544,045.48 | 0.00 | 0.00%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600,045.94 | 56,000.46 | 1.00% |
其中:1年以内 | 5,600,045.94 | 56,000.46 | 1.00% |
合计 | 5,600,045.94 | 56,000.4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446,225.40 | 4,446,225.40 | 79.39% | 44,462.25 | |
第二名 | 680,367.94 | 680,367.94 | 12.15% | 6,803.68 | |
第三名 | 166,742.60 | 166,742.60 | 2.98% | 1,667.43 | |
第四名 | 156,000.00 | 156,000.00 | 2.79% | 1,560.00 | |
第五名 | 150,710.00 | 150,710.00 | 2.69% | 1,507.10 | |
合计 | 5,600,045.94 | 5,600,045.94 | 100.00% | 56,000.4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6,636,774.14 | 227,570,446.89 |
合计 | 236,636,774.14 | 227,570,446.89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87,499,200.00 | 187,242,901.00 |
单位往来款 | 9,318.96 | 9,318.9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36,137,542.68 | 227,200,278.34 |
其他 | 12,985.75 | 131,500.55 |
合计 | 423,659,047.39 | 414,583,998.8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178,323.79 | 134,795,851.55 |
1至2年 | 134,661,000.00 | 3,931,256.46 |
2至3年 | 3,875,256.46 | 88,856,890.84 |
3年以上 | 259,944,467.14 | 187,000,000.00 |
3至4年 | 72,944,467.14 |
5年以上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合计 | 423,659,047.39 | 414,583,998.8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000,000.00 | 44.14% | 187,000,000.00 | 100.00% | 187,000,000.00 | 45.11% | 187,00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6,659,047.39 | 55.86% | 22,273.25 | 0.01% | 236,636,774.14 | 227,583,998.85 | 54.89% | 13,551.96 | 0.01% | 227,570,446.89 |
其中: | ||||||||||
其中: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236,137,542.68 | 55.74% | 236,137,542.68 | 227,200,278.34 | 54.80% | 227,200,278.34 | ||||
账龄分析组合 | 521,504.71 | 0.12% | 22,273.25 | 4.27% | 499,231.46 | 383,720.51 | 0.09% | 13,551.96 | 3.53% | 370,168.55 |
合计 | 423,659,047.39 | 100.00% | 187,022,273.25 | 44.14% | 236,636,774.14 | 414,583,998.85 | 100.00% | 187,013,551.96 | 45.11% | 227,570,446.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 | 236,137,542.68 | 0.00 | 0.00% |
账龄分析组合 | 521,504.71 | 22,273.25 | 4.27% |
合计 | 236,659,047.39 | 22,273.2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551.96 | 187,000,000.00 | 187,013,551.9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8,721.29 | 8,721.2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2,273.25 | 187,000,000.00 | 187,022,273.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
组合计提 | 13,551.96 | 8,721.29 | 22,273.25 | |||
合计 | 187,013,551.96 | 8,721.29 | 187,022,273.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00,457,842.44 | 0-4年 | 47.32% | |
第二名 | 保证金、押金 | 187,000,000.00 | 5年以上 | 44.14% | 187,000,000.00 |
第三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4,680,012.20 | 2-4年 | 8.19% | |
第四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99,688.04 | 1年以内 | 0.21% | |
第五名 | 保证金、押金 | 366,750.00 | 1至3年 | 0.09% | 18,841.50 |
合计 | 423,404,292.68 | 99.95% | 187,018,841.5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811,367,115.61 | 811,367,115.61 | 810,967,115.61 | 810,967,115.61 | ||
合计 | 811,367,115.61 | 811,367,115.61 | 810,967,115.61 | 810,967,115.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合冠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骏马环保 | 759,967,115.61 | 759,967,115.61 | ||||||
飞马鼎新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海南飞马 | 50,000.00 | 50,000.00 | ||||||
飞马希望 | 350,000.00 | 350,000.00 | ||||||
合计 | 810,967,115.61 | 400,000.00 | 811,367,115.6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624,532.97 | 515,633.86 | ||
合计 | 7,624,532.97 | 515,633.8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供应链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贸易执行服务 | 7,624,532.97 | 515,633.86 | 7,624,532.97 | 515,633.8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7,624,532.97 | 515,633.86 | 7,624,532.97 | 515,633.8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7,624,532.97 | 515,633.86 | 7,624,532.97 | 515,633.8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114,339.62 | |
其他 | 1.00 | |
合计 | 1.00 | 114,339.62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9,750.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3,814.4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00,825.36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0,608,660.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5,366.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199.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68,387.67 | |
合计 | 23,772,228.4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和政府拨付给公司的稳岗补贴。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9% | 0.0107 | 0.01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 | 0.0018 | 0.001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