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 10 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郑培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 2012年 8 月 14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