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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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符合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条件与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工业科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的中期票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期限构成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工业科技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发行。

(五)承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募集资金用途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七)决议的有效期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依法授权工业科技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处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中期票据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中期票据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中期票据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工业科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其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优化资产

负债结构、促进自身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工业科技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四、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科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工业科技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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