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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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4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合肥城建股票代码00220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田峰胡远航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
电话0551-626619060551-62661906
电子信箱hucd002208@126.comhucd002208@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977,626,349.761,313,310,164.6812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1,559,714.84146,955,582.911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6,682,823.00119,147,979.083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16,807,488.94-1,837,814,356.15198.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360.182916.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360.182916.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6%2.39%0.2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8,013,314,301.9133,448,916,775.651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545,105,977.116,413,710,856.972.0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46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6.92%296,557,056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43%180,144,103180,144,103
何海潮境内自然人2.03%16,320,830
杨钧境内自然人0.91%7,315,980
任秋平境内自然人0.53%4,266,300
徐永安境内自然人0.44%3,560,500
詹冰洁境内自然人0.43%3,418,2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1%3,282,780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8%3,015,2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1%2,457,14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已知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徐永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60,5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60,500股;股东詹冰洁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18,901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99,300股,实际合计持有3,418,201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和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反诉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件。

2020年11月9日,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追加蚌埠琥珀新天地项目工程款2,686.24万元及利息。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反诉请求逾期竣工违约金609.43万元及利息,逾期交房违约金损失1,826.22万元,金额总计2,435.65万元。2022年2月24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已结案,判决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材差工程款2,274.02万元及利息,并支付鉴定费64.47万元;判决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逾期竣工违约金599.41万元及利息,支付逾期竣工损失1,182.98万元及利息。该案件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已将该案发回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处于重审阶段。

2.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2年11月28日,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施工工期延误645天导致材料价格上涨而增加的费用6,025.58万元及利息,支付《竣工结算(上册)》中扣除的税金和维修费用156.62万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806.77万元及利息。该案件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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