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062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30Z0621号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肥城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合肥城建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合肥城建公司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肥城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 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成 | |
2023年 4月23日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城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715.3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453.00万元,前期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本期已归还45,000.00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和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47.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1,712.3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759.3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003000243000789 | 1,405.17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002353280000502 | 0.02 |
合 计 | 1,405.19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 | 1302010519200666666 | 0.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 | 1302010519200223340 | 0.00 |
合 计 | 0.52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888883 | 342.8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363130 | 0.44 |
合 计 | 343.29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 179757552310 | 3,056.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 185758045143 | 0.11 |
合 计 | 3,056.42 |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 | 58050078801500001060 | 2,951.8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 | 58050078801100001070 | 2.05 |
合 计 | 2,953.92 |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2,45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3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023年4月23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认为:合肥城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15.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53.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立恒工业广场(D 区)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1,432.58 | 10,732.87 | 89.44 | 注1 | 737.59 | / | 否 |
2. 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6,595.20 | 7,319.05 | 24.40 | 注2 | 不适用 | / | 否 |
3. 合肥智慧产业园 B区项目 | 否 | 36,000.00 | 34,500.00 | 16,687.60 | 22,328.72 | 64.72 | 注2 | 168.03 | / | 否 |
4. 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科创小镇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 | 22,072.36 | 100.33 | 注1 | -478.98 | / | 否 |
合计 | —— | 100,000.00 | 98,500.00 | 24,715.38 | 62,453.00 | 63.4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立恒工业广场(D 区)项目整体建设并竣工、分批对外销售;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科创小镇分批建设、分批竣工、分批对外销售。 |
注2: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主体结构验收已完成,尚在建设中;合肥智慧产业园 B区项目已完成部分竣工,剩余部分尚在建设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0,567.22 万元。2020年9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2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 万元,本期归还45,000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实施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