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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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向控股股东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陈青、尹宗成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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