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1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8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26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核意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6、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另外,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任免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2011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对收购资产意向的独立意见》。 (三)2011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201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生产运营情况。2010 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改变了购房者对市场未来的预期,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主要城市住房成交量明显下降,市场呈现量跌价滞态势。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缜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成本、加大销售推广、理性市场定价,确保全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进行。本人与公司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交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聘任审计机构、利润分配预案、高管薪酬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公司 2011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告〔2011〕4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与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5、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相当迅速,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学习房地产业专业知识,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制度、通知等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业调控政策,以增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自身的履职能力。 四、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2 年,房地产行业面临国家严厉的宏观调控,建议公司继续坚持理性定价、让利客户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稳步提升销售业绩;同时建议公司根据市场形势适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加大对“限购”政策下刚性需求的研究,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2012 年,本人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五、联系方式:hfang-zhao@yahoo.com 独立董事:赵惠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1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8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26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核意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6、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另外,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任免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2011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对收购资产意向的独立意见》。 (三)2011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201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报告期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