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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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1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孙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超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议案经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聘任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孙超先生简历

孙超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主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工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孙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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