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合肥城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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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3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4月22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毅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1年4月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7,995,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04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7,888,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49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晓毅先生、陈奇梅先生、吴修平先生、田峰先生、秦震先生、钱元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王晓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选举陈奇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1.3选举吴修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1.4选举田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1.5选举秦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1.6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陈青先生、尹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周亚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2.2选举徐淑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选举陈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2.4选举尹宗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3、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朱宜忠先生、田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朱宜忠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3.2选举田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88,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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