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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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前求副总经理31,0400.0039%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姓名:吴前求先生;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减持方式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吴前求集中竞价7,7600.0010%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的上限均没有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前求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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