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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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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