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0年8月28日

合肥城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合肥城建股票代码:002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8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泰集团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的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资本70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19967546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1999年01月18日至2052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图

三、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管基本情况

姓名在兴泰集团任职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程儒林董事长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郑晓静董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应长春董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高健董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陈锐董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秦震总经济师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崔世平监事会主席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刘辉监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周莉监事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泰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泰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是所持合肥城建股份因合肥城建实施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登记和上市而被动稀释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2019年3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9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019年7月17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年7月1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更新财务数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9月24日,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2019年11月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100,000万元,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0年4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20年5月6日,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即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兴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96,557,056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2.84%。本次权益变动(即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兴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96,557,056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6.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合肥城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发行110,987,791股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692,304,103股增加至803,291,89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泰集团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其持股比例由42.84%被动减少至36.92%。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合肥城建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程儒林

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28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联系人:田峰、胡远航联系电话:0551-62661906传真:0551-6266190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
股票简称合肥城建股票代码002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占比被动稀释(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96,557,056股 持股比例:42.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296,557,056股 变动比例:3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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