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扩大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加《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