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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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 ”)提供担保系满足工业科技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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