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7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为参股公司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况
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和禄”)为开发合肥市庐江县2019-10#地块的项目公司,合肥城建持有庐江和禄49%的股权,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庐江和禄51%的股权。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方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庐江和禄提供财务资助,合肥城建拟按实际出资比例向庐江和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4、财务资助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
5、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4.35%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移湖西路16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9年7月5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王耿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除;道路及土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冷气工程施工、安装、管理;物业、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止目前,庐江和禄仅办理完毕工商登记相关手续,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截止目前,合肥城建没有对庐江和禄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合肥城建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合肥城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合肥城建股东大会审议。
五、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为合肥城建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庐江和禄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合肥城建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庐江和禄,进行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合肥城建本次对庐江和禄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庐江和禄的其它股东方均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庐江和禄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费用,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庐江和禄的其它股东也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合肥城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八、承诺情况
1、合肥城建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合肥城建承诺在以下期间,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合肥城建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9,03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85%。
合肥城建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合肥城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城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