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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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907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合肥城建股票代码00220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田峰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
电话0551-62661906
电子信箱hucdtf@sin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13,633,266.401,143,681,156.24-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0,606,869.35166,905,910.37-3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11,443,430.79166,511,164.25-3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86,505,469.28-298,461,180.14564.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600.3259-33.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600.3259-3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8%9.19%-3.4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158,826,822.6412,813,386,229.75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41,310,637.361,862,713,768.014.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8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7.90%296,557,056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9%3,015,200
任秋平境内自然人0.22%1,107,200
刘宝军境内自然人0.21%1,078,180
陈丽珺境内自然人0.20%1,040,694
杨全玉境内自然人0.20%1,000,000
陈兰娣境内自然人0.19%994,400
上海狄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利斌价值成长1号其他0.18%929,121
顾凌波境内自然人0.15%790,00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5%768,1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已知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刘宝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0,000股,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18,180股,实际合计持有1,078,180股;股东陈丽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40,694股,实际合计持有1,040,694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项目四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名郡),蚌埠在建项目一个(蚌埠琥珀新天地),宣城在建项目一个(宣城琥珀新天地),巢湖在建项目两个(巢湖琥珀新天地),海南三亚在建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肥东琥珀名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投资设立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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