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本公司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0 号文核准,公司通过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7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6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652.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20.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31.7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华普验字[2008]第01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30,110.71 万元。其中:(1)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 9,231.7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08 年 3 月4 日以合肥城建2008003 号公告“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878.94 万元。 200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724.16 万元,全部系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834.87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6.9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590.86 万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应为1,987.7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实际为 2,369.8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较应有余额多382.13 万元,差异原因系:以自有资金垫付上市费用382.1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08 年2 月2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世纪阳光花园红阳苑 (高层)项目、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项目、琥珀名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于2008 年2 月29 日以合肥城建2008002 号公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08 年5月25 日,上述三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08 年5 月29 日以合肥城建2008019 号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09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34001498608053003034 2,369.89 合 计 2,369.89 三、200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9,231.77 7,72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834.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是 截至期 否 否 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 达 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资金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末投资 到 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资 额与承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项目 资总额 进度 预 更 总额 金额 额 金额 诺投资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 计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