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_公司公告_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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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章程部分条款。

2、我们审阅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亚娜、徐淑萍、孔令刚、於恒强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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