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9年12月3日收到审计机构《关于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更名的函》,该审计机构的名称由“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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