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奇梅先生提名,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决定聘任丁焰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丁焰女士简历
丁焰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综合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截止本公告日,丁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24,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